江西普通高校学费听证会18日召开 新标准今秋实施

03.03.2016  09:46

  中国江西网讯记者谢子玥报道:10多年未变的公办高校学费即将迎来结构性调整。3月2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江西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调整方案将于3月18日举行听证会。调整后的方案将于2016年秋季新学年起实施。

  “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据悉,本次调整范围是对全省所有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费进行结构性调整。对学费标准上调的高校,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对学费标准下调的高校,新生老生均执行调整后新的学费标准。

  根据全省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的现状,将学科专业划分为文科(文史哲)、文科(经管法外)、理工(I)、理工(II)体育、医学、艺术、农林等七个专业类别,以文理平均学费4000元/生·学年为基准。

  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高校学费将上浮

  给予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高校学费一定的上浮比例,即具有博士培养资格的高校各专业学费在同专业类型学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20%,具有硕士研究生培养资格高校上浮10%。

  所有高等专科学校(含本科院校的专科)学费标准参照调整后本科各专业学费标准下浮10%。

  此外,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大学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67号)精神,南昌大学作为江西唯一的“211”高校,其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仍维持其现行学费标准不变。

  10名学生或家长参与听证

  经委托相关部门推荐,产生学生或学生家长听证会参加人10名,产生人大、政协及相关部门听证会参加人6名,专家、学者听证会参加人3名,公办普通高校听证会参加人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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