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鼓励高校毕业生合伙创业 最高可获50万财政贴息贷款

09.07.2014  23:29

  今视网7月9日南昌讯(记者 陶望平)7月9日,今视网记者从江西省人社厅获悉,江西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对有就业意愿的,及时提供岗位信息;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创业培训服务和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其中,高校毕业生合伙创业最高可获50万元财政贴息贷款。 

   大型招聘会、网络招聘 多渠道为大学生提供就业信息

  江西省人社厅要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多渠道、多形式为201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及时通过网络、短信、微信和微博等现代手段,以及电视、报纸、宣传册等传统手段,为登记求职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发布就业信息。

  9月份,江西省人社厅将以2014年度应届以及往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兼顾各类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组织各地至少开展一次大型公益性招聘活动,积极引导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充分利用相关扶持政策,主动帮助其落实相应的扶持政策。

  11月中下旬,以2015届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兼顾往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组织全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至少举办一次面向高校毕业生的现场招聘会。

  以高校毕业生为主,按季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招聘月活动、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联合招聘周等系列网络招聘活动,逐步实现网络招聘活动的常态化,切实降低高校毕业生求职成本,促进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实现对接。

   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合伙创业最高可获50万元财政贴息贷款

  江西省人社厅要求,各地要通过普及创业教育、加强创业培训,多渠道提供资金和创业经营场所支持等,逐步提高大学生创业比例。扶持符合高校毕业生特点的创业形态,对高校毕业生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且符合江西省现行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个人创业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合伙或组织起来创业的,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创办符合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或再就业基地、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小企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等,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

  各地要提供高校毕业生创业“一条龙”服务。各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根据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特点和需求,组织开展创业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创业“一条龙”服务。对非本地户籍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给予本地户籍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同等政策扶持。同时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门窗口,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申请贷款、贷款担保等服务。

  落实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政策。对有创业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毕业学年(自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的在校高校毕业生,开展不少于10天的创业培训或者不少于7天的创业实训,帮助其提高创业技能,并给与1000至16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

  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按规定落实好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或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入驻孵化基地的,按规定享受减免税费、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