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南昌市公安局红谷滩分局关于招聘辅警的公告
一、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良好,能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参加过邪教组织,工作中能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乐于献身公安辅警事业;
2、身体健康,体型端正,身高不低于172米,单眼裸视在1.0以上,无面部缺陷,无口吃、无色盲、无纹身、无重大疾病史、无传染病和心脏病等;
3、年龄在18周岁-30周岁(1986年7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4、部队退役士兵,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他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5、部队退役士兵,具有相关特殊技能的,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相关工作的情形。
二、聘用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附身份证(士兵证)、复员退伍军人证、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特殊技能人员的获奖证书等材料,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到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791-86366876,86366857;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7月19日18时止。报名表下载地址:[email protected],邮箱密码:1111aaaa。
2、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试及体检。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南昌市公安局红谷滩分局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试及体检,择优聘用;面试内容为相关警务专业知识,体能测试内容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执行,体检除前条规定的身体条件外其他按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相关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聘用。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由南昌市公安局红谷滩分局组织为期1—2周的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由劳务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派遣合同;派遣期2年,试用期3个月。工作表现优秀的,派遣期满后可以续签;派遣期内不能胜任工作,或严重违反相关规章制度、因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对公正司法造成重大损害的,可立即中止派遣。
三、工资及福利待遇
试用期间(3个月、含培训期间)每月工资1800元,试用期满合格后工资按南昌市公安局红谷滩分局招聘辅警同等待遇(基本工资1800元/月、绩效工资600元/月、岗位津贴600元/月),所发放工资均含“五险”个人应缴纳部分,“五险”单位应缴纳部分及大病医疗保险费用(约每人每月630元)按规定由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另行支付。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南昌市公安局红谷滩分局解释。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南昌市公安局红谷滩分局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