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加分腐败第一案”:“加分”成生意催生犯罪
高考季临近,谁敢顶风“加分腐败”?“高考加分腐败第一案”发出的警示
新华社沈阳4月28日电(记者 范春生)一年一度的高考仅剩一个多月。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新规定,从今年起高考将取消体育、省级优秀学生、奥赛获奖者、科技类竞赛获奖者等多项全国性加分项目。
不过,在目前新规定中仍留一些地方性加分的裁量权,而对考生的相关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可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优先给予初审通过的条件。有家长和专家指出,要警惕这些所谓地方或自主招生优先项目,其中仍存有腐败空间,希望进一步加大相关信息的透明度。
值得注意的是,被誉为去年“高考加分腐败第一案”--辽宁省2014届18名高中毕业生办理二级运动员证享受加分案情日前详细披露,涉案两人犯受贿罪,其中一名教练被判有期徒刑6年。此起“高考加分”案揭开了背后的利益链,中间诸多监督环节沦为摆设发人深思,这对遏制当前高招腐败具有很强的现实警示意义。
去年辽宁有体优生1072人。“假加分”“蹭加分”“买加分”……高考体育加分乱象引起媒体关注。辽宁省纪委随即介入调查。最终270名考生放弃加分资格。
去年底,鞍山市铁东区法院审理了18名高中毕业生办理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享受加分案。据介绍,自2010年8月至案发前,担任鞍山市田径学校校长、鞍山市足球运动协会副主席的孟宪森,和鞍山田径学校外聘足球教练的姜维平,两人联手从事这项“高考加分生意”。
记者在鞍山采访了解到,2011年至2013年,受他人委托,经孟宪森同意,由姜维平为鞍山2014年应届高中毕业生王某等4人报名参加全国足球学校杯比赛等。姜维平雇佣高水平运动员参赛,队伍获得名次后,将可以授予足球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的申请分给未达到资格的4名学生,并使4人顺利申请并办理了二级证,享受2014年高考成绩上加10分的资格。为此,孟宪森分得好处费2万元,姜维平分得5万元。
姜维平还“单独行动”,利用上述手段为另外14名高考生办理了二级证,收受好处费21.2万元。
今年3月,鞍山铁东法院下发判决书认定:姜维平的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孟宪森犯受贿罪,鉴于其主动到纪委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全部上缴了违法所得,免予刑事处罚。依法没收二人的非法所得,上缴国库。
据悉,体优生加分不仅于鞍山。去年本溪市高级中学一所中学就有87人加分,辽河油田高级中学等也有多名体优生获得加分。
记者了解到,对相关人员的处理尚在进行中,本溪等地有的已被追责,有的进入司法程序,目前仍正在办理中。鞍山宣判的这起案例是辽宁对体优生加分腐败施以司法惩罚的第一起案件,其导向性及案件背后暴露出的问题值得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