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可报销了
11月6日,记者获悉,省医保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我省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城乡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下文简称“两病”)门诊用药统一纳入门诊统筹进行报销,将为我省531.7万“两病”参保患者带来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由于我省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不设起付线,“两病”门诊用药纳入门诊统筹报销后,为了与普通门诊统筹相衔接,也不设定起付线。文/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章娜
城乡居民医保“两病”门诊用药纳入门诊报销
省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高血压、糖尿病是最常见的慢性病,据测算,我省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中有531.7万“两病”用药患者。为进一步减轻城乡居民“两病”患者门诊用药负担,按照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19〕54号)要求,结合我省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制度,将“两病”门诊用药统一纳入门诊统筹进行报销。《实施意见》主要针对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两病”患者,职工医保仍然执行现有政策。《实施意见》结合部分“两病”患者对门诊用药的进一步保障需求,有针对性地增强保障能力,方便患者享受医保待遇,减轻门诊用药负担,既有利于强化预防、减少大病发病率,也有利于医保基金可持续。在群众减负得实惠的同时,实现成本总体可控、诊疗规范合理、基金安全可承受。
列入报销“两病”门诊用药按国家目录优先筛选
根据实施意见,我省对列入报销范围的“两病”患者门诊降血压或降血糖的药物,要按照最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所列品种,以“四个优先”的原则进行筛选,即:优先选用目录甲类药品,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优先选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优先选用集中招标采购中选药品。
合理选择“两病”门诊用药医疗机构,“两病”门诊用药医疗机构的选择要和分级诊疗制度相结合,以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为依托,按照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要求,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为核心,二级医疗机构为补充的“两病”门诊用药一体化医疗服务管理体系。
不设起付线 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要达50%以上
记者获悉,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对患有“两病”、但尚未确定为门诊特殊慢性病、需要采取药物控制的参保患者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要达到50%以上。具体报销比例和封顶线的设定由各统筹地区根据“两病”门诊用药人数、用药数量和金额等实际情况制定并报省医疗保障局备案。
对已经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保障范围的“两病”患者,其用药报销待遇继续按照现行政策执行,避免重复报销,重复享受待遇。
根据“两病”患者门诊用药支付金额对基金的影响,对“两病”用药医保支付标准和药品报销政策进行动态调整,保证基金合理运行。进一步完善“两病”门诊用药长期处方制度,保障患者用药需求,提升服务效率,但要避免重复开药。将“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服务纳入协议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落实基层医疗机构和全科医师责任,加强“两病”患者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提高群众防治疾病健康意识。
11月起实施确保群众年内享受福利
据介绍,省医保局等多部门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前期测算和系统调试工作,确保2019年11月起正式实施,群众年内正式享受待遇。
“两病”门诊用药纳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后,要做好与住院保障的衔接,进一步规范入院标准,推动合理诊疗。对虚假住院、挂床住院等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引导住院率回归合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