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速匝道路段去年发生450起事故 即日起加大查处力度
人民网南昌12月15日电(时雨)乱用远光灯极易造成交通事故,害人害己。15日,本网从江西省公安厅交管局获悉,江西省高速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机动车从匝道进入或驶离高速公路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在高速公路隧道内超车,骑、轧车行道分界线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据统计,2014年,江西省高速公路因从匝道进入或驶离高速公路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等违法行为所引发的匝道路段交通事故共450起,死亡14人,受伤52人;2015截至11月23日,共发生394起,死亡11人,受伤49人。
高速交警部门介绍,因在高速公路隧道内超车,骑、轧车行道分界线,超速、未按规定开启灯光、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交通事故也时有发生。特别是节假日期间,隧道内事故高发,尤其容易发生多车连环追尾事故,且损害后果严重。隧道内发生事故后,人员疏散困难,救援和施救工作难度,易造成长时间的交通拥堵。
据介绍,从即日起,江西省高速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从匝道进入或驶离高速公路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在高速公路隧道内超车,骑、轧车行道分界线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机动车从匝道进入或驶离高速公路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处罚款200元;对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的处罚款200元;对在隧道超车的处罚款200元,记3分。
高速交警部门提醒,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由匝道驶入高速公路时,应当开启左转向灯,在不妨碍已在高速公路内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情况下驶入车道;机动车驶离高速公路时,应当开启右转向灯,驶入减速车道,降低车速后驶离。
驾驶人驾驶车辆进入隧道前应在隧道入口前约50m,开启前照灯和示宽灯、尾灯,以便认清前车状况以及引起后方车辆的注意;在进入隧道前驾驶人应及时查看车速表,根据隧道口标志上规定的速度进行车速调整;进入隧道后,驾驶人应把注视点移到隧道的远处,不要看两侧隧道壁,避免强烈的速度感,同时注意保持行车间距;隧道内严禁骑、轧车行道分界线,变更车道、超车,不宜鸣喇叭,以防噪声影响其它车辆行驶;驶出隧道之前,要通过车速表确认行车速度,不能凭直觉判断车速,掌握好方向盘,以防隧道口处的横向风引起车辆偏离行驶路线。
典型案例一:2015年7月26日09时00分,当事人胡某驾驶车牌号为赣L*****小型客车沿济广高速由南往北行驶,途经济广高速1123公里300米互通匝道处时,因不打转向灯强行变更车道撞上由宫某驶的冀J*****重型半挂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典型案例二: 2015年9月6日20时06分许,驾驶人李某驾驶的赣H*****号“福克斯”牌小型轿车,行至杭瑞高速公路357KM+762M互通匝道处(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境内),欲驶离高速公路时,不打转向灯强行变更车道,导致后方驾驶车牌号为苏C*****“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的驾驶人王某避让不及,直接撞上前方由李某驾驶的“福克斯”牌小型轿车,造成赣H*****车乘车人谢某受重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典型案例三:2015年3月17日15时10分,驾驶人陈某驾驶赣M*****轻型普通货车,沿杭瑞高速公路由瑞昌往赣鄂省界方向行驶,行至杭瑞高速公路543Km+929.5m处时(桂林隧道内)时,未有效控制车速和开启车辆灯光,导致与前方由驾驶人陈某驾驶的赣G*****轻型自卸货车追尾,造成赣M*****车乘车人科某当场死亡,乘车人聂某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于3月20日死亡,驾驶人陈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典型案例四:2015年9月16日15时02分,驾驶人郭某驾驶粤B*****重型厢式货车由南往北行驶,途经大广高速公路2759Km+499m处(坪山隧道)时,因未有效控制车速和开启车辆灯光,车辆撞上前方故障停车由驾驶人何某驾驶的赣K*****重型半挂牵引车尾部,造成粤B*****号驾驶人郭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