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凤军:高速收费征民意需防地方一刀切
记者从交通运输部获悉,《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今日向社会征求意见,拟对收费期限作出调整:政府收费高速公路偿债期按实际偿清债务所需时间确定,各省实行统借统还;特许经营高速公路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偿债期、经营期结束后,重新核定收费标准,实行养护管理收费。(7月21日《人民日报》)
交通部出台高速公路收费新的管理办法了,为了实现各省统借统还,对于高速收费期限各省可以自己按实际情况进行收费,收费超过30年的期限,只要合理,亦可以落实。并且此项规定在修订稿出台后立刻向社会广大百姓征求建议,希望在这一事件中,获得广大百姓的支持。
交通部《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出台了,在这事件中百姓需要积极发声,毕竟在这一问题上,不仅仅涉及到政府的利益,更涉及到百姓自身的利益。在以往的高速公路收费工作中,地方政府所存在的问题,一直很让百姓不解,那就是在高速收费问题上,很多高速收费已经到了政府规定的期限,可是有很多地方的政府部门没有做到停止收费,反而通过采取某种措施的方式,如在收费道路新修道路通过,或者是其他道路通过此高速路口,让高速收费一直延续下去,让百姓纷纷质疑,政府在高速路收费这一问题上到底想做什么文章,想耍什么小聪明。今天交通部对于地方政府高速公路收费下达相关的规定进行规范,地方政府更应该在这项工作中,合法合规,在保证地方政府利益的同时,亦要保证广大群众的利益,让高速收费真正实现政府工作与百姓利益的双赢。因此在这一事件中,广大百姓应该关注更应该发表建设性建议,为新出台的规定保驾护航。
还有在这一事件中,最需要上级政府部门和百姓注意的,就是新规定实施后,地方政府在高速公路收费这一问题上要做大文章呢?那就是对于高速收费问题都会做到无期限收费。毕竟高速公路收费是地方政府收入的一块大蛋糕,尤其是在地方经济发展不景气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会不在在经济收入上打高速收费的算盘呢?毕竟高速收费有轧票子机之说,在这一项工作中,有些地方政府会不会在高速收费问题上,通过某些方式,进行一刀切地长期收费呢?如果真正是这样,这《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其中的条款也许成了地方高速收费的保护伞,在这一问题上,交通部有没有想过这一问题呢?百姓有没有想过这一问题?
问题既然想到了,如何防止问题出现呢?在这一问题上,交通部还需要给地方政府部门带上一个紧箍咒,那就是对于需要长期收费的高速路,必须要将修路的费用让地方交管部门上报,对于收费的年限进行估算,决不能在这一事件中,任地方政府自己拍板,只有上级政府不失去监管的责任,这高速公路长期收费才不会成脱缰野马,放任没有约束。还有就是对于长期收费的高速路,地方政府的工作亦要让百姓知权,通过对工作的阳光公示,让百姓对政府高速收费的工作加以了解,让百姓支持点赞。
高速收费工作相当敏感,如何在这项工作中打造出地方政府的责任意识来,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在落实《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时,不打折扣,事实求是,同时上级政府部门不放弃监管,只有这样,这新出台的规定才能够发力,才能够打造出民生福祉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