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青:多些维权自觉,多些和谐消费

16.03.2015  13:20

  昨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照例又是央视3.15晚会消费黑幕的触目惊心,照例又是各个地方工商部门等上大街宣传,照例又是一些维权成功消费者的喜笑颜开,但是消费维权,不仅需要相关部门和法律法规等的给力,更需要消费者的“任性”,需要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敏感和觉醒。

  如今,几乎没有哪一类商品和服务能够让消费者完全放心,每个人每天几乎都要遇到需要消费维权的事情,但是,很多人面对侵权,往往选择的是疏忽、淡忘和沉默,这固然和消费维权的不便和阻力重重等因素有关,但是,骨子里不愿意维权才是关键。

  放弃维权的权利,无非是太忙,没有时间,没有精力,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是,这样想和做的人如果太多,整个社会的消费维权氛围就会寡淡,在消费维权面前。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大家都不愿意维权,受害的不仅是消费者本人,更是社会,谁都无法独善其身。

  这些年,在消费维权领域,像当年山西的王成刚较真矿泉壶等“消费卫士”已经凤毛麟角,不能不说是一种消费维权的退步,这是很多人善于“算账”的结果,与其把大把的时间用来维权,还不如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将有限的时间用来挣钱等来得更实在,但是,从整个社会而言,就不仅是消费的损失,更是纵容了假冒伪劣商品的泛滥。

  说白了,消费维权,表面上是维护使用功能和经济利益,但是本质上是维护消费道德,大家对消费维权不上心,更多的是对权益的放弃和道德的丢失,只有当一个公民充满了正义感、善心和打抱不平的意识,消费维权才能够变成一种道德自觉,也才能够心甘情愿地投诉、诉讼和打官司,善于维权,是一种生活和做人的更高境界。

  消费维权,需要消费者“生气”,需要消费者“看不惯”,需要消费者“行动”,愿意维权的人多了,不良商家就会减少,和谐消费就会人人受益,消费环境就会文明美好,提高和培养公民的道德和人文素养,同样需要消费维权来践诺和体现,维权,多些“生气”多些“行动”,消费维权才能够体现“共治效应”,消费环境才能够“山清水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