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青:捍卫食品安全更需要“法德并重”
“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日前,河南10家省直职能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若干意见》,要用“最严重典”打击危害食品安全刑事犯罪,捍卫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中国青年报》2014年7月16日)
近些年来,食品安全就像一个令人头痛和无奈的社会公害一样,屡屡地地让我们为之焦虑,深深地折磨着我们的餐饮观念,也拷问着食品安全的社会良知和法制监管,形形色色的不安全食品不断反复出现,以至于让很多人发出了“还能吃什么”和“什么还能吃”的无奈叹息,依法监管食品安全已经喊了多少年,也已经执行和落实了多少年,可是,不安全食品依旧像幽灵一样,神出鬼没在我们的餐饮生活中,不揪心都难。
河南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来捍卫食品安全,不仅具有现实治理的实用意义,更有未来长远的威慑意义,让违法生产食品者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者,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者得到法律的严惩,让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人倾家荡产,永无再犯的能力和条件。这也许就是“最严重典”捍卫食品安全的重要意义。
但是,食品安全既要依法严厉打击大的食品安全违法者,更要监督和规范数量庞大的中小餐饮经营者特别是散兵游勇的小餐饮经营者,对于中小餐饮经营者,更多的不安全食品仅仅表现在偷工减料、食材把关不严以及不注意食品卫生等,造成的食品安全也是潜性的,不容易发现,但是潜在的危害却不容忽视,如果要上升到依法治理和打击的高度显然不现实也很难操作,由此看来,食品安全要“最严重典”还要“最好道德”,捍卫食品安全更需要“法德并重”。
在依法打击违法食品安全事件的同时,更应该大力倡导“以道德立身,凭良心经营,靠诚信兴业”的理念,引导中小食品企业与食品生产者加强自律,做诚信食品。形成诚信约束,把好生产经营的原料关、流程关、经营关和员工关这“四道关”,让群众知晓、请群众监督、为群众服务,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市的建设,食品企业诚信行值得期待。
用道德良心筑牢食品安全防线,用美食赢得顾客,用美德赢得信誉,用诚信赢得未来。食品安全是用良心生产出来的,而不是监管出来的,更不是依法打击出来的,食品安全生产最需注入良心正能量。
不安全食品屡屡出现,不难看出不法商家的丧尽天良,用黑心的道德生产黑心食品,为了赚钱,不择手段,丧失了基本的做人良心和职业良心,而恪守“用良心做放心食品”,这些食品生产的道德自律者,并非食品安全领域的监管者,甚至可能也不是食品安全方面的志愿者,所以其用道德良心来做食品,出发点自然是为了生意更好。事实上,对食品安全和顾客健康负责,与生意向好,也是相辅相成的,必然会吸引更多顾客,顾客盈门也是必然,经营效益好一定可期,更对一些不良餐饮经营者必然有所触动,客观上达到了多赢的好效果。
提倡“用良心做放心食品”,更大的意义在于对现实食品安全境遇的的隐喻和返照,在毒馒头,毒月饼,毒豆腐,毒酱菜,毒韭菜,毒豆芽,毒辣椒,毒奶,毒明胶,毒酒等等不安全的食品依然时隐时现,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出现的境遇下,事后的反思和举一反三,说得最多的就是依法监管和法治,可是却对食品安全从业者的道德操守、商业伦理和行业自律极少关注,食品的安全是个社会问题,管理无非来自两方面,首先是法制,其次是职业道德的自律,在依法监管食品安全因为种种原因差强人意的现实窘迫下,寄希望于提高从业者的道德教育就显得格外迫切,尤其是对散兵游勇的中小餐饮经营者来说,成本最小,最有效的监控就是良心的发现和职业道德的提升。
将不造假看成是食品企业兴衰成败的关键,将问心无愧地赚良心钱看成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将诚信经营看成是生意好的法宝,将企业信誉看成是至高无上的文化理念,一位企业家,能够坚守这些美好的经商品德多年,不为巨大的经济利益所动,用漫长的时光丈量经商美德,难能可贵。
做食品,宁可得罪供货商,也不能得罪消费者,道理虽然不深奥,但是体现的积极意义深远,得罪了供货商,大不了进不来好原材料,大不了影响生产,大不了重新寻找志同道合的合作伙伴,但是一旦得罪了消费者,让消费者吃亏上当,蒙受物质和精神的双重损失,甚至造成了消费者的健康损害,那么就会永远失去了消费者的信任,想要再重新挽回信誉比登天还难,这样的道理在投机取巧和急功近利的利润面前,往往一败涂地,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但正因为难才要迎难而上。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善和不善也是一念之差,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面对食品安全的“易粪相食”的危机,每个经营者都应该扪心自问,自己是否在亵渎和违背良心,“掷出窗外”才是唤回良知的明智之举,该怎么样做食品,那些默默无闻的坚守职业良心的经营者给社会做出了回答,做出了榜样。食品餐饮行业的行业自律,食品安全注入诚信“正能量”并非那么悲观,让越来越多的食品经营者良心发现,用道德温情温热“舌尖上的中国”,并非是很难回答的道德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