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青:“绿色销毁”值得提倡
3月10日下午,十几辆满载假冒伪劣商品的卡车驶入徐州市雁群垃圾处理厂,35.7万吨假冒伪劣商品被集中销毁。在销毁时为了最大限度遵循节约环保的原则,执法部门将罚没物资进行集中分类,根据质量的好坏、产品的特性、物资的价值等分成质量完好的电脑等产品类、有使用价值的服装鞋等衣物类、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子产品类以及无使用价值的假冒伪劣产品类,给予不同形式的处理方式,有的进行公益捐赠,有的交给有分解资质的企业拆解,对无使用价值的假冒伪劣产品、不合格食品进行集中销毁,实现对罚没物资的变废为宝和物尽其用。(3月12日 《徐州日报》)
销毁假冒伪劣商品,不是随便的一埋了之,不是随意的点火焚烧,而是体现变废为宝和物尽其用,分类销毁和绿色销毁,值得叫好。
过去,一提到假冒伪劣商品的销毁过程,无不是声势浩大,火光冲天,浓烟滚滚,这和有关部门盲目追求新闻效应和威慑效应的心里有关,更和突出展示乃至显摆打假成绩有关,岂不知,浓烟滚滚的大场面销毁对于环保的破坏不可低估。
假冒伪劣商品在焚毁过程中除了含有碳氢有机化合物外,还含有许多包含硫、磷等元素的化合物,这些物质在烧毁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污染物,露天焚烧所产生的大量烟尘没有经过处理,将直接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而且,由于焚烧不当还会造成水体及土壤的污染。
将假冒伪劣商品运往垃圾发电厂和垃圾填埋场销毁,实现对罚没物资的变废为宝和物尽其用,无疑体现了“利于环保,节约资源,分类销毁,废物利用”的分类处理原则,体现了环保和节能销毁意识,有专家仔细计算过,5000余件假烟送到发电厂焚烧发电,这些假烟可以发电7万多千瓦时,节约原煤60吨。数千万元的假冒伪劣品为发电而销毁,所节约的原煤等能源也不是一个小数字,值得重视。
如今,随着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对于减排、节能和低碳等的环保要求也越来越高,而“绿色销毁”就体现了环保生态的要求,是一种更环保和更文明的处置固体垃圾的先进方式,很多城市也出台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其中明确规定执法中收缴的假冒伪劣物品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应当采取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方式进行处理,禁止露天焚烧。无疑,随便焚烧的野蛮销毁和环保、生态文明的主题相背离,而“绿色销毁”才体现环保的要义。
兴师动众的浓烟滚滚式野蛮销毁背后,往往是政绩的冲动,对环境和环保的忽视,也是鲁莽的不科学行政意识和表现,消费和谐,环保和谐,同样需要先让销毁假冒伪劣和固体垃圾的思维和方式和谐起来,只有这样,消费和谐才有公信力和说服力。少了些销毁的“大火浓烟”,却多了些虽然静悄悄但却体现了“绿色”意识的销毁行为,这些蕴涵科学销毁智慧的行为看上去更美,更有利于树立消费理性,更有利于推动消费社会和生态社会的文明进步。
无疑,随便焚烧的野蛮销毁和建设环保型社会的主题相背离,绿色销毁才体现节能环保的要义,如果说消费必须以保护环境为前提,那么旨在保护消费的销毁行为本身就更应该注重保护环境,追求废物合理利用和资源节约,给社会做出表率。
3.15消费者权益日就要到了,销毁假冒伪劣商品又会掀起高潮,但愿更多地方的执法部门能够采用“绿色销毁”方式,让执法部门为保护环境做出表率和示范,让山清水秀天更蓝,空气清新环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