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青:长城规划不提“开发”是一种境界
保护、限制、修复……在慕田峪长城的总体规划中,从头至尾几乎没有出现“开发”两个字,更强调的是保持慕田峪长城的“野味儿”,“利用”将服从于“保护”,分级控制,部分区域只可远观;村庄利用,必须保持原汁原味;恢复山麓,禁止伪造“烽火台”;所有的设施高度都不能超过3.3米等。(《北京日报》5月5日)
在《慕田峪长城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2年-2030年)》中,重视保护和修复,忽视“利用”,强调“原汁原味”的“野味儿”,这样的风景名胜规划无疑体现了更科学和理性的规划发展意识,更是景区规划的更高境界,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新境界。
曾几何时,在一些地方,面对老祖宗留下的历史人文遗存,“利用”和“发展”的意识往往很容易就占了上风,而“保护”往往也很容易就被放在了次要的位置,更有甚者,名义上保护实则是“发展”和破坏,最后的结果是“保护”服从于“利用”,让人文遗存“被保护”的一塌糊涂,得不偿失。
要实现风景名胜的“利用”服从于“保护”,首先需要科学的规划,如果规划都急功近利,向风景名胜要效益,向资源要发展,盲目攀比,不能体现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持续发展性,那么“利用”服从于“保护”就是无纲之目,无源之水,更是无稽之谈,保护需要规划先行。
其次,不仅需要科学的规划,更需要耐得住政绩和发展的寂寞,更需要刚性的落实力,一些地方的决策者,看到别的地方因为普遍“利用”了历史人文遗存而“发家致富”,不仅提高了官员的旅游政绩,也提高了老百姓的收入,于是人云亦云,跟着感觉走,拍脑袋决策,将风景名胜的人文遗存的保护抛在脑后,平时也许还挂在嘴边,但是一旦到了需要利益的时候,就忘记了保护,这也是鼠目寸光的旅游利用和发展意识需要引起警惕。
包括非洲好望角等国外的不少的历史人文遗存,多少年过去了,依然还是过去的模样,历经岁月的侵蚀,还是保留了古老的沧桑和原貌,不能不说是这是一种更高境界的发展观和旅游利用和开发意识,表面上看这是一种保守和不善于发展,但是本质上是一种对历史人文遗存的敬仰和实实在在的保护,更是留给子孙后代的弥足珍贵的旅游文化遗产。
重视“开发“的规划常见,从头至尾几乎没有出现“开发”两个字的规划不常见,“保护”服从于“利用”的规划常见,“利用”服从于“保护”的规划不常见,“假保护真利用“常见,而真保护少见,不伦不类的保护常见,纯粹的保护少见,“原汁原味”的保护难见,而现代化伪装下的“原汁原味”屡有出现,“野味儿”难觅现代味好找,总规划通篇未提“开发”值得叫好,长城规划的“野味儿”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