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中院开展庭审观摩让监督“零距离”

20.06.2014  19:30













        江西法院网讯  “现在开庭!”6月19日上午9点30分,随着一声清脆响亮的法槌声落下,被告人黄某贩卖毒品一案准时在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这是全市法院系统开展“刑事庭审调查评比活动”的一场庭审。

        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庭审是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际,响应增强审判工作的公开化和透明度、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的司法改革号召下进行的。6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对该庭旁听观摩,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十一督导组成员旁听了庭审。

        据悉,为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完善院长庭长办案制度,进一步落实庭审中心、提高开庭质量,该观摩庭由刑一庭副庭长担任审判长,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姚耀庭及刑一庭、刑二庭庭长亲临此次庭审评查现场并做指导。

        庭审结束后,该院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座谈会进行“阳光评议”。“对于这次庭审,可以用三句话简单概括,就是‘组织有序、程序规范、效果良好’”,  “整个庭审氛围庄严,秩序良好,紧凑流畅,控辩双方在审判长的指挥下针对分歧焦点充分发表意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并进行评议,不仅增加了公开透明度,还有利于进一步消除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疑虑”。代表委员们对整个庭审的审理节奏、法官驾驭庭审能力、合议庭分工配合等都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庭审需进一步提升方面提出了宝贵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