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出台科技创新升级奖励管理办法
26.11.2014 11:19
本文来源: 科技厅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科技协同创新的决定》和《中共鹰潭市委 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决定》,鼓励科技创新,
加快鹰潭科技创新升级步伐,日前,鹰潭市科技局制定出台了《鹰潭市科技创新升级奖励管理办法》(试行),决定设立市科技创新升级奖,对在建设创新型鹰潭进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进行奖励。
市科技创新升级奖共设置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奖、高新技术企业奖、可持续发展奖、知识产权奖和科技创新人才奖五个奖项。其中,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奖用于对新认定(组建)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科技孵化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科技合作基地等创新平台给予一次性的资金奖励或经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奖用于对新认定或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含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可持续发展奖用于对新获得国家或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基地)建设项目、国家或省级节能减排示范企业的单位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知识产权奖用于对当年专利申请累计达到一定量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科技创新人才奖用于对新入选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省“赣鄱英才555工程”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省学科学术带头人和省青年科学家培养计划、市级优秀创新人才计划以及获得国家、省科学技术奖的单位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或经费资助。
《办法》还对科技创新升级奖励申报与认定程序、奖励经费与监督管理等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
与《鹰潭市科技创新升级奖励管理办法》(试行)一同出台的还有《鹰潭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鹰潭市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本文来源: 科技厅
26.11.2014 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