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组建全面完成

13.11.2015  22:01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鹰潭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市委书记陈兴超、市长熊茂平就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多次作出批示、召开调度会,目前鹰潭市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组建工作已全面完成。

11月3日,省编办印发了《关于设立鹰潭市不动产登记机构事宜的批复》(赣编办文[2015]129号),同意鹰潭市国土资源局增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并设立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市国土资源局管理的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1月6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鹰潭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鹰府办发[2015]28号)、《鹰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鹰府办发[2015]27号);贵溪市、余江县不动产机构组建分别得到鹰潭市编委的批复,11月5日,市编委印发了《关于设立贵溪市不动产登记机构事宜的批复》(鹰编发[2015]119号文)、《关于设立余江县不动产登记机构事宜的批复》(鹰编发[2015]118号文),在贵溪市、余江县国土资源局增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并设立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国土资源局管理的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目前,鹰潭市房管局划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12名人员已经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