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切实做好汛期环境安全监管工作

19.04.2016  09:11

      近日,鹰潭市环保局下发《关于加强2016年汛期环境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市、县两级环保部门从五个方面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环境安全隐患排查。
      一是加大矿山、尾矿库和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企业风险防控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执法;二是加强对辖区内重点污染企业和排污单位的监控,严防不法企业利用汛期偷排偷放、超标排放;三是督促涉危险化学品、尾矿库以及污水处理厂等涉水企业,全面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工作,确定环境风险等级;四是对重点河流、重要湖库、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源地等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要逐一进行排查完善;五是完善工作参与机制和程序,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群防群治。同时,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加强联动预警,强化应急准备,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环境安全隐患治理,加强应急值守,妥善处置汛期突发环境事件,确保鹰潭市汛期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