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月湖区全力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

29.04.2014  10:23

为全力加快推进月湖新城建设,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4月25日,鹰潭市月湖区召开了月湖新城角山大道等七个地块征收土地听证会。月湖区政府、月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区国土分局、童家镇政府等多个部门,涉及七个地块的5个行政村,10个村小组,39名干部及村民代表参加了会议。     

此次听证主要围绕征地补偿标准和补偿安置途径两方面内容进行。本次征地标准将严格按照《江西省征用土地管理办法》、《鹰潭市城市规划区征收土地管理办法》(鹰潭市人民政府令第50号)、《关于调整鹰潭市城市规划区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的通知》(鹰府字[2011]36号)规定执行。补偿安置主要采取三种安置方式:第一是货币安置,对村小组人均耕地0.3亩以上的主要采取货币安置方式;第二是留地安置,对村小组人均耕地0.3亩以下的按人均20-40㎡预留“三产用地”;第三是办理养老保险,按月湖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全部办理了养老保险。听证会代表就听证事项先后发言,各抒己见,提出了很多切合实际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一致表示对本次征地工作将大力支持,切实配合好政府做好征地工作,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会议要求大家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政策宣传和执行工作的同时,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障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征地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