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能拿黄晓明跟屠呦呦乱“PK”
最近很多人在转发一篇题为《黄晓明PK屠呦呦:一生努力不敌一场作秀!》的文章,认为“黄晓明挥金如土搞婚礼,屠呦呦的奖金却不够北京买个客厅”,这是“价值观问题”。
作为一种声音,个人虽不以为然,却并不想反驳。奈何做类似比较、得出类似感慨的文章很多,方才意识到,原来这种逻辑,在当下颇有一些市场,便不得不严肃对待它了。我的观点是:黄晓明、屠呦呦不是不可以被拿来对比着理解一些事情,但这种简单的比较,得出“一生努力不敌一场作秀”的结论,是不科学、不严谨、不讲逻辑的,甚至这种煽情的PK本身,便是另一种歪曲的价值观,反倒应该被辨别、被警惕。
媒体没有报道屠呦呦女士的功德与贡献吗?有!至于报道数量的多与少,只是一个相对概念,试想如果媒体都以娱乐狗仔队的劲头去盯着屠呦呦,老太太能吃得消吗?
其次说贡献,屠呦呦有屠呦呦的贡献方式,黄晓明有黄晓明的贡献方式,孰轻孰重何必一定要量化个三六九等,更有甚者一定要非此即彼、有她无他呢?至于演艺圈能不能推动社会进步这个说法,谁能说美国的好莱坞对于美国社会没有推动作用,谁能说韩国的影视剧文化对于韩国社会没有推动作用,何以能套个“戏子”二字,对一个群体如此蔑视呢?至于“读书有用无用”,影响因素有很多,简单让黄晓明来背负,恐怕他也是扛不起。屠女士只是调侃了一句“诺贝尔奖金不够在北京买个客厅”,是说屠呦呦女士搞了一辈子科研生活很窘迫,家里连客厅都没有吗?非要通过钱多钱少来PK出“做科研不如演戏的”、“一生努力不敌一场作秀”,不知道是否尊重了国内科研人员!
娱乐圈的社会功能,就是娱乐大众,应该允许公共空间有一些八卦精神,什么事情都往“高尚”“梦想”上扯,都拿“人类贡献”的大帽子去套,只会让社会空气更凝重,令人窒息。大家在围观屠呦呦和围观黄晓明的时候,本身就不在完全一样的维度上。
有些话不是不能说,有些情不是不能表,但大家都得学会理性表达、科学表达、有说服力地表达。黄晓明是娱乐圈的生态、屠呦呦是科学家的生态,他们都各有逻辑,各有游戏规则,不能简单地互相PK,煽情点火,以至于更加混淆了视听,输出一种更为消极的情绪。最好不用互抡棒子,横扫一通,把原有一些规则秩序搞乱了,甚至造成无名的阶层分裂——这本身就是一种价值观。(陕西毕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