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纪人否认黄海波被释放:没到31日呢,等信儿呢
因嫖娼被拘留15天的黄海波,按照其被警察从酒店带走的时间算,今天会被释放,于是,众媒体昨晚11点聚集在朝阳区看守所门口。但令人出乎意料的是经看守守卫透露,黄海波并未刑拘在此看守所,随即媒体赶往北京昌平区东城拘留所,经过数小时的苦等后。此时有微博网友却惊人的爆出黄海波被释放的消息,此微博并附上公开道歉等字眼儿。消息一出立刻引起圈中轩然大波,正在东城看守所的蹲守的一位记者凌晨拨通了黄海波经纪人电话,在睡梦中的黄海波的经纪人说:“不会吧,我怎么不知道呀,应该不可能,假的。没到31日呢,这才30日,这不等信儿呢,人家还没打电话呢。”
本报记者随即请教了一位警官,这位警官告诉记者,行政拘留的起始时间以采取正式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为准,如果之前有盘查、询问等措施,并不会将其时间计算在内。如此算来,黄海波确有可能是31日释放。但明天黄海波会不会重返正常生活呢?还存在一丝疑问。
之所以这么说,是据记者了解,劳教制度虽然废止,但1993年9月4日国务院发布的《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并未废止,2011年部分条款修正后,依然继续使用。根据《收容教育办法》的规定,卖淫嫖娼人员中除了年龄不满14岁、患有性病之外的其他急性传染病、怀孕或者哺乳本人所生一周岁以内婴儿的以及被拐骗、强迫卖淫者之外,其他人员均“可以”由公安机关决定收容教育,收容教育期为六个月至两年。据一些一线民警介绍,目前卖淫嫖娼人员在执行完行政拘留后,基本都会收容教育。根据《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对卖淫、嫖娼人员,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处罚外,对尚不够实行劳动教养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决定收容教育。
还有民警表示,嫖娼的情节,是否属第一次等,也会是决定对其是否收容教育有考量。黄海波是第一次吗?他还有其他问题吗?
上午,记者向北京警方多方询问,均未获明确答复,使此事到明天之前,依然存疑。 (记者安然 王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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