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茂兴:完善政绩考核体系将成为指引改革内在动力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新增债务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黄茂兴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认为,这是我国首次以党的决议形式做出的关于调整政绩考核指标体系的规定,是党中央对新形势下“政绩观”和“发展观”的有效廓清,引导地方政府把注意力更多地集中到转方式、调结构、增效益上来,更加注重“提质增效”和“改革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这些要求有助于实现地方政府和官员从“为数量增长而竞争”“唯GDP论英雄”到“为科学发展而竞争”的重大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黄茂兴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保持快速增长。然而,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一些地方盲目追求GDP数量上的增长,甚至不惜以破坏环境为代价,忽视经济发展质量的提升,由此出现了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粗放型增长方式难以扭转和地方政府债务剧增等社会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中央此次明确在增长导向上‘纠偏’,正视了过去以GDP为核心的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存在的弊端,特别是加大了除GDP增长以外,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社会发展、人民生活等综合发展的考核指标权重,这一新的‘指挥棒’必将为加快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供重要的内在动力。”
“在新的考核体系下,地方政府将会改变过去唯GDP的政绩观,在考虑如何实现经济增长的同时,将更加重视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更加重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和社会和谐稳定,更加追求长远利益的发展目标,努力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包容性增长’。”黄茂兴认为。
“改革政绩考核评价体系也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黄茂兴表示。他说,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社会和谐稳定是“服务型”政府施政的最终目标。新的考核评价体系要求政府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让经济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增进人民福祉,提高人民幸福指数,切实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质量的改善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在新的考核评价体系指引下,政府必须要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把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不断增加公共服务体系投入,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同时,还要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努力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结合。不仅要考虑经济层面的发展,更要及时回应社会问题、兼顾社会协调发展;不仅要考虑政府的经济增长目标,更要密切关注民众的诉求和民生的需要。“这种新的考核评价体系必将倒逼构建有效的政府治理,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有利于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本报记者 王永珍)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