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饰品广告骗术:张冠李戴偷换概念
近日,黄金价格持续波动,一些黄金产品的电视、网络购物广告也随之而来,“根据黄金现价波动定价”、“按克销售”成为不少商家的噱头。
记者粗略梳理了一下,此等广告骗术大体可分为3种类型。
一是“欺骗造假型”。“只要199元,这些价值8000多元的千足金饰品就是你的了!”听到广告里“诚恳”的吆喝,家住浙江省象山县定塘镇渡头村的茅老伯心动了,“199元加快递费用59元才258元,就可以买到8000多元价值的黄金,这真是天上掉了馅饼啊!”年过七旬的茅老伯掏钱订购了这些首饰,岂料买来的竟是一堆可以被吸铁石吸起的制品,愤怒的他立即拨打电视购物中的客服电话。可是客服人员早已没有了当初的热情好客,甚至出言不逊。
二是“张冠李戴型”。“双12”期间,在深圳工作的王先生从电视购物节目里看到“买1送3”的黄金首饰促销活动后兴奋不已。他告诉记者,该节目声称“299元原价千足金,每克直减100元”,并称“买项链送吊坠、耳环与戒指”。王先生花费3850元买了该产品,总重量为22克,平均下来每克价格才175元。等收到货物时他才发现,购买的项链并非千足纯金产品,而是千足金部件与碎玉、合金等组成的。
三是“偷换概念型”。江苏徐州市民秦先生告诉记者,近日大卖热卖的某款2014年熊猫金币套件产品,自称厂家廉价直销,“按当日金价销售”。值得警惕的是,这段广告语偷换了概念。广告中提到的“当日金价”并非当日的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金价,而是行业市场的“金首饰价格”,两者的差距有约40元/克至50元/克。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建立企业慎独自律、政府合理监管、行业理性约束、市场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媒体及时监督的“现代化市场治理体系”是解决目前电视黄金购物广告欺诈行为的利器。他建议,确立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督促经营者诚实经营,提高电视与网络购物准入门槛;建立严格审查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广大消费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除了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外,专家还提醒,公众也需要增强防范意识。北京国华商场业务部经理王鑫告诉记者,“消费者应该多多关注上海黄金交易所网站公布的当日现货金价,尽量不要购买单价低于当日现货金价的产品。理论上讲,所有黄金首饰和千足金工艺品的价格都不会低于这个最低报价。”
王鑫同时建议,消费者应去正规商场、商业银行、钱币商家等“老字号”金店购买黄金产品,尤其是在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完善之前,尽量减少电视、网络购买黄金产品。
消费者如何鉴别一般性黄金产品的真假?王鑫说,“含金量高于99.9%的千足金产品基本上都具备检测标签,这种标签由国家级珠宝玉石质检机构或国家级科技成果鉴定机构、进出口商品检验实验室、中消协商品指定实验室等权威部门制定,是检验黄金产品可靠性的方法之一。”而且正规大商场销售的千足金大多有“千足金”3个字的印记,“这些印记是在黄金制造过程中刻印的。一般来讲,印记会雕刻在戒指的内壁及项链的M形钩等位置,消费者购买时可仔细甄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