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规范干部“婚丧嫁娶” 实行“一问三责”

09.12.2014  19:52

  记者9日从黑龙江省纪委、监察厅了解到,为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黑龙江省委下发规范省管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坚决纠正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等问题。

  为了坚决纠正“四风”,以党风政风带民风社风,引导全社会移风易俗,形成勤俭节约、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黑龙江日前就规范省管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下发通知。

  通知要求,省管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明纪律做到“七个严禁”,即严禁大操大办,婚礼宴请人数累计不得超过100人,婚嫁双方合办宴请人数累计不得超过200人等;严禁借机敛财,不得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或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红包、贵重礼品等物质性利益;严禁铺张浪费,用餐操办不得明显超过当地一般群众举办类似事宜的消费标准;严禁违规使用公车、公物和其他公共财产;严禁干扰正常公务活动、工作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严禁举行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迷信活动;严禁委托他人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黑龙江省纪委表示,将重点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行为;重点查处分散操办、只收礼不操办、委托他人违规操办等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此外,实行“一案双查”、“一问三责”,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绝不姑息迁就。(记者邹大鹏、管建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