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非居民用气价格上调0.2元 天然气价格调至4.1元/立方米

30.11.2014  13:46

  11月29日,记者获悉,南昌市政府常务会11月28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我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请示》。据悉,为保障南昌市天然气正常供应,南昌市物价局拟出这份请示,内容包括居民类用气价格不作调整,常规气实行政府定价,调整工业用气与商业用气销售价格,实行同价。据测算,南昌市管道常规天然气平均销售价格将为3.641元/立方米。

  关注

  居民类用气价格维持3.2元/立方米

  据悉,南昌市天然气目前价格为居民类用气3.2元/立方米(其中工业用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不得突破3.9元)。2014年南昌市实际购气量达到1.86亿立方米,其中常规气指标量占75%,即1.398亿立方米,页岩气气量占25%,即4650万立方米。2014年页岩气气量为2014年常规气指标量超出部分。

  南昌市物价局经综合分析考虑,提交了“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申请报告”,并拟定了调价方案。该次调价中居民生活用气、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养老福利机构用气等销售价格此次不作调整,仍维持3.2元/立方米。

  工商用户页岩气价格实行协议定价

  城市燃气经营企业对工、商用户严格按照常规气指标量站75%,页岩气气量占25%的比例结算。工商用户页岩气销售价格,实行城市经营企业与用户协议定价。燃气经营企业应充分考虑周边城市价格及用户的承受能力,要本着平等、互利、互谅协商的原则。协议销售价格由省内城市门站价格和城市管网配气价格组成,城市管网配气价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其协议价格须报市物价局备案同意后,方可执行。

  工商业用气价拟上调至4.1元/立方米

  常规气实行政府定价,调整工业用气与商业用气销售价格,实行同价。南昌市对工业用气价格进行调整,上调金额不得超过每立方米0.2元。因此,工业用气现行的最高销售价格3.9元/立方米拟调整到4.1元/立方米,商业用气由现行的最高销售价格4.08元/立方米也相应调整到4.1元/立方米,实行工业、商业用气同价。

  管道常规天然气价为3.641元/立方米

  据此测算,南昌市管道常规天然气价格将为3.641元/立方米。测算南昌市管道天然气平均销售价格应为3.74元/立方米,即南昌市管道常规天然气平均销售价格要达3.74元/立方米,才能完全调价到位。

  影响

  四季度燃气经营企业将减少收入462万元

  工业用气、商业用气实行同价,南昌市常规天然气平均销售价格可达3.641元/立方米,与完全到位的价格还差0.099元/立方米。仅2014年9月-12月,南昌市燃气经营企业将减少收入462万元。南昌市燃气经营企业2014年9月-12月可优惠155万元。南昌市燃气经营企业2014年9-12月实际减少收入为307万元,建议由其内部自行消化处理。

  保障

  不得变相提高居民用气价格水平

  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是国家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重大举措,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的通知》要求,保障天然气市场供应。有关部门和天然气经营企业要做好供需衔接,强化需求侧重管理,满足居民生活等重点用气需求,保障市场平稳运行。天然气经营企业要确保市场供应,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不得单方面扣减居民气量或降低居民用气比例,变相提高居民用气价格水平。

  应缓解气价调整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

  还要确保出租车等用气行业稳定。对出租车行业,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已建立的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通过调整运价或燃料附加费标准疏导气价调整影响。各地疏导前要考虑当地用油、用气车辆成本差异和补贴情况以及经营者承受能力,采取措施缓解气价调整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

  擅自提价或加价将严厉查处

  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各地要加大天然气价格特别是车用气价格和相关政策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价格稳定。对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转供过程中擅自提高价格或变相加价,以及加气站搭车涨价、哄抬价格,或停供、限供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对性质恶劣、问题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

  ■信息日报记者袁思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