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女孩约会网友 17岁“知心大哥哥”将其强奸

06.12.2013  18:18

11岁的女孩沉迷网络游戏并结识了17岁的黄某,由于父母管教严格,便将黄某当“知心大哥哥”诉衷肠。不想,“大哥哥”却在宾馆对其施暴。12月3日,良庆区法院审理这起未成年人通过网络交友强奸幼女案,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两年。

11岁的芳儿(化名)是扶绥县人,还在就读小学五年级的她,从今年2月底开始沉迷网络游戏,并在玩网络游戏的过程中结识了不少网友,其中就有家在南宁的17岁男孩黄某。刚11岁的女孩子沉迷于网络,难道是父母平时无暇管教?恰恰相反的是,芳儿的父母日常对其管教甚严,多有责备。因此,芳儿就把黄某当作知心大哥哥,常常在网上对他倾吐心事与不快,而黄某则趁机邀请芳儿到南宁来玩。

在黄某的多次盛情邀请之下,芳儿接受了邀请。今年3月23日,黄某欣然前往扶绥县将芳儿接到南宁,并直接将她带往招待所住宿。当晚,两人独处一室,黄某便拉过芳儿欲行不轨。芳儿见状怕了起来,便告诉对方自己正处于生理期。在芳儿的一再恳求之下,黄某放弃不轨行为。虽然相安无事度过了第一晚,但让芳儿想不到的是,次日晚上,黄某不顾芳儿身体不适,强行施暴,弱小的芳儿则无力反抗。

女儿的失踪让父母着急万分,急忙报警。警方于3月27日凌晨将芳儿解救,并于当日抓获犯罪嫌疑人黄某。

经法院审查,黄某不顾11岁芳儿的反对,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应当予以从重处罚。但考虑到黄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且认罪态度好,可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两年。

就此案,法官提醒,青少年正处于青春叛逆期,家长在日常要多关心孩子,多与孩子沟通,注意观察细节。家长和学校都应该多教育女孩子做好自身保护,网上交友需谨慎,不要轻易与网友见面,更不要随同网友前往宾馆、出租屋以及偏僻的地方。(记者 刘晓婧 实习生 肖晴文 通讯员 谢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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