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农大新规:中晚餐平均消费超6.2元无缘助学金

13.10.2015  15:56

食堂经济套餐窗口

3元经济套餐

本报见习记者姚传龙 本报记者杨少昆 摄

想被认定为贫困生,获得助学金,食堂消费水平成为助学金评定参考依据。近日,华中农业大学的这则消息引发了讨论。难道贫困生就不能吃得好点吗?吃饭开销大的学生被取消贫困生资格,这样的规定合理吗?昨天,武汉晚报记者来到华中农业大学,对此事进行了解求证。

新规定有通知无文件

这两天,华中农业大学贴吧里有学生发帖称:贫困生认定要查询过去某一段时间内校园卡食堂中餐、晚餐的消费记录,据学生推算,想要获得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或者助学金的学生,女生中晚餐的消费要低于6.2元,男生要低于7.2元,否则就会被取消已经认定的贫困生资格,相应的助学金也将被取消。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华中农业大学,多名学生证实,学校发布了过去15天校园卡食堂中餐、晚餐的消费记录,餐费平均值在年级前10%的同学,将取消贫困生资格。这是为助学金评定作准备。

根据一位学生提供的《文法学院2015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定稿)》,记者看到资助金额共分3个等级:一等4000元/人/年;二等3000元/人/年;三等2000元/人/年。在该评选办法中,享受助学金的基本条件与停止发放国家助学金的情况中并没有提到将要考察学生食堂消费情况。多名学生表示,学校只是通知但没有拿到相关文件,也不知道是否有学生因此被取消助学金。

新评定标准反响不一

对于学校以食堂消费情况作为评选助学金的依据,学生们所持态度也显得很复杂。小吴是该校一名贫困生,经常热心快肠地为同学“带饭”,“往常都是先用我自己的卡,回到宿舍同学再给我钱,但是现在如果这样,势必会提高我的消费记录。

家境较为宽松的学生小王最近也有自己的担心:学校食堂去得少,消费记录有可能比贫困生还低。“如果因为我的原因,造成真正贫困的同学不能申请到助学金,我心里也不好受。

还有学生表示,如果贫困生只是吃饭花钱,没有别的花费,那么这一考核因素相对不公平。也有学生反映,这一举措对于那些家庭条件转好,但是不愿意放弃贫困生资格的学生,是一种有力的“淘汰”机制。

6.2元吃饱吃好有难度

不少同学表示,学校的标准有些过于苛刻,换算下来每餐6.2元的标准根本不够:“每餐基本需要七八元,这还只是基本的一荤两素,6.2元能吃饱吗?很勉强。

昨天晚上6点10分,记者来到华中农业大学的博园食堂,该食堂最右侧有一个经济套餐窗口,上面标明一荤一素加米饭3元,两荤加米饭3.5元,米饭一次性给足。而紧邻经济套餐窗口的是精品菜窗口,这一窗口素菜每份1元,荤菜每份3至6元,米饭每两0.2元。

在经济套餐窗口,记者看到菜品有4个:豆芽炒包菜,黄瓜炒香肠、粉丝、大白菜炒肉。精品菜窗口菜品相对丰富,粉蒸肉、油淋茄子、蘑菇炒肉等。其他套餐窗口,一荤一素每份7元,两荤一素每份9元,炒饭每份5元。汤品除了青菜豆腐汤每份不足2元,绝大多数汤品都在每份3元。这就意味着,作为一般的情况,吃饱吃好确实在7元上下。

误伤”可以申诉

对此,记者找到了华农外宣办负责人了解情况。这位负责人表示,学校确实对学生在食堂的消费状况进行了摸底。“我们学校作为一个农业高校,贫困生比较多,而获得助学金学生的名额有限,为了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送到真正优秀的贫困生手里,学校这才增加食堂消费这一考量因素。

这位负责人解释,这个标准还只是一个初步的计划。目前学校正在对国家励志奖学金进行评定,而食堂消费状况只是评选的一个参考因素,并非硬性规定。

负责人说,对于大一新生按照9月8日至25日的食堂中晚餐消费从高往低排,消费水平处于后60%的学生能够参评助学金,“因为新生军训基本上都是在食堂就餐,所以相对精准。”而对于大二到大四的全部学生,消费水平处于后90%的学生能够参评助学金。

如果有学生觉得有问题可以申诉,如果核实确实‘误伤’,学校仍会把这些学生纳进助学金的评定中来。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男女分开统计,力求公平公正。

负责人还举了一个例子,一名女生体重大约45公斤,但是由于平时兼职补贴生活,饭量较大,消费水平也进入了前10%,但本人情况确实贫困,经过申诉,依然有资格评上了国家励志奖学金:“10%绝对不是一刀切,更不是硬性规定。

贫困生认定应综合考量

对于这样的规定,武汉大学的尚重生教授认为,华农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在操作上还需要完善。“15天取样,这样的偶然性很大,虽然可以申诉,但是无论是学生反映还是校方甄别都需要付出很高的成本。”尚教授说,综合考量学生的衣食住行才是合理的方法。

对于贫困生的认定,尚教授希望能够更加宽容。如果条件允许,将一些在贫困线附近的学生都包含进来,这样既保护了贫困生的尊严,也对贫富之间“夹心层”群体给与了爱护。“最关键还是要我们的老师多观察多接触学生,与他们交流,这样来区分关爱贫困生才是‘勤政’的表现。”尚教授表示。

(武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