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监局关于转发安监总管一〔2014〕70号、 安监总厅管一函〔2014〕83号、安监总厅 宣教函〔2014〕82号文件的通知
赣安监管一字〔2014〕87号
江西省安监局关于转发安监总管一〔2014〕70号、
安监总厅管一函〔2014〕83号、安监总厅
宣教函〔2014〕82号文件的通知
各设区市安监局、省直管县(市)安监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关于建立和完善非煤矿山师傅带徒弟制度进一步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指导意见 》(安监总管一〔2014〕7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坑探工程安全专篇编写提纲的通知 》(安监总厅管一函〔2014〕83号)及《 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管理远程培训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厅宣教函〔2014〕82号)文件转发你们(请从国家安监总局政府网站下载),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请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安监局结合本地非煤矿山企业实际,制定贯彻《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在“签订师徒协议、强化实施考核、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档案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企业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促进师傅带徒弟活动的规范化、经常化和长期化。
二、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安监局要按安监总厅管一函〔2014〕83号的要求,严把坑探工程项目的审查关,对不符合编写提纲格式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安监局要按安监总厅宣教函〔2014〕82号的精神,结合实际做好学习动员和宣传工作,督促各非煤矿山企业及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四、10个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重点县(市)要把做好安全管理远程培训工作作为安全生产攻坚克难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分工,于8月20日前将工作方案报省安监局及所在设区市安监局(省直管县除外)。
五、省安监局将适时对各地及各非煤矿山企业落实文件精神情况进行督查。
江西省安监局
201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