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购房遇纠纷:2.8万购房款成了一桩悬案
市民干先生至今仍无法理解:明明手中的购房收据显示房款已经结清,为何开发商偏偏说还缺2.8万元余款,这导致他的商业贷款迟迟无法批复,自己当时交的2.8万元现金去哪儿了呢?
干先生和妻子周女士在汉西三路经营家居建材生意,去年下半年,他们在店铺附近的华鼎丽都国际小区购置了一套商品房,但交完首付款已近半年时间,银行的商业贷款一直没有批复下来,其中最大的原因是,其中有2.8万首付款成了悬案。
昨天,干先生告诉武汉晚报记者,去年10月31日,他们支付了2万元定金,定购了这套87平方米的商品房。过了几天,售楼处工作人员就催他们去交首付。由于当时首付款还没筹集到位,干先生承诺,11月底之前交清。
“他们当时也同意了,但又建议我们先把零头交了,月底再来把剩下的20万交完。”干先生表示认可,便于11月10日到售楼处交了41747元,算上2万元定金冲抵的房款,首付还剩下整整20万元。11月29日,他和妻子如约来到售楼处,由于提前得知最多只准刷4张银行卡,他特意准备了部分现金。
“我刷卡支付了17.2万,然后给了他们2.8万元现金,至此首付款已经全部结清。”干先生拿出当时财务室开出的收据,上面确实显示“前期已交61747,现200000已结清”。
今年1月21日,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两个月后,办理贷款的银行突然告知,开发商和他们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没有备案,贷款办不下来。干先生找开发商问原因,却收到“还有2.8万元房款未结清”的回复。
“他们说当天我们交的2.8万现金公司没有入账,不知去向,要我们再交2.8万元,我们一气之下报了警。”周女士说,警方出警后,对方财务人员又说是“工作失误,没看到钱就开了收据”。
昨天,记者陪同干先生和周女士一起来到华鼎丽都国际售楼处财务室,一名女会计说,当天她并不在场,但可以肯定是,财务室从未收取过客户现金,这是公司的规定。记者注意到,靠近门口的办公桌外侧还贴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刷卡仅限2张,不收现金。”
干先生说去年来时,并没有张贴这样的纸条,对方辩称一直都存在。对于这张表明首付款已经结清的收据,这名会计表示,是工作人员的失误。随后赶到的另一名会计也坚持了这样的说法。
值得一提的是,当天为干先生办理业务的那名会计,一直没有露面。由于没有视频监控可以证实双方的说法,开发商方面建议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一纠纷。(记者刘海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