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渝水区:前10个月公诉案件审结率为93.5%

03.12.2013  11:55

今年以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检察院从创新工作机制入手,深入挖掘潜力,不断提升办案效率,较好地突破了公诉案件积压率较高的问题。今年1至10月,该院公诉案件审结率为93.5 %,与去年同期81%的审结率相比,提高了12.5个百分点。

该院对刑事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分类办理,针对轻微刑事案件,成立“轻微刑事案件办案组”,实现轻微刑事案件办理的专业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暂行办法》,规定轻微刑事案件审查期限不得超20天。1至10月,该院对受理的105件轻微刑事案件,已审结98件,平均办案时间为12天。

同时,完善侦监科与公诉科的捕诉对接沟通,公诉科在受理案件后,承办人阅卷时首先查阅侦监部门在该案的审查批捕环节是否向公安机关发出了补充侦查提纲,查看要求补充的证据是否已补充完毕,对于未补充完毕的,在审查阅卷的同时进一步督促公安机关及时补充移送相关证据,降低退查率,加快了案件审结速度。

另外,充分发挥案管中心的监督预警职能,加强以案管中心为依托,强化对公诉案件的流程管理。案管办每月对公诉案件办理情况形成《渝水检察业务流程监管月度报告》、《案件流程监管记录》进行通报,并对个案办案期限进行预警,如对30天未办结的案件向科长及承办人预警,45天未办结的案件向分管领导预警。公诉科针对案管办通报的情况,及时召开办案工作会,对办案情况进行督导。通过监督与督导,公诉案件个案平均办案时间由原来的51天降低至40天,大大加快了办案速度,较好解决了公诉案件积压率较高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