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台记者史筱娅报道: 今年,江西省将安排1.5亿元,用于种粮大户补贴试点工作。补贴对象为2014年实际水田种植面积300亩(含)以上的个人 以及实际水田种植面积1000亩(含)以上,并经省级认定的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并且2015年流转土地(含自有)面积也达到上述规模的,都可以享受我省的金融支持补贴和生产及配套设施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