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布17家国企整改情况 江钨正职领导工资降67.5%
1月15日,江西省纪委监察厅发布消息,按照省委的统一安排和部署,2015年6月18日至8月5日,省委8个巡视组分别对省建工集团公司、新余钢铁集团公司等17家国有企业开展了第二轮巡视。被巡视的17家国企已陆续向党内和社会公开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并公布监督的联系方式,接受党内、群众和媒体监督。
新余钢铁集团公司:副处以上领导及亲属不得在公司从事经营
明确副处职以上领导及亲属、特定关系人不得在公司从事经营业务,科职人员及亲属不得在本职范围内从事经营业务,其他人员及亲属在公司内从事经营业务实行报告制。
对3家有对外经营权的重点子公司的纪委书记工作分工作出调整,不兼管经营工作。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立案12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人,政纪处分7人,组织处理1人,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8人。
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理工程项目借款
对截止到2015年8月份的工程项目借款进行清理,对内部借款合同进行全面完善,各成员单位资金管理制度已全部备案。
对省委巡视组和省国资委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初核,立案2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党纪政纪处分10人,并建议省国资委对2名集团公司班子成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1人进行警示谈话。
江中制药集团:集团领导一律不配公车
推进公车改革,集团领导一律不配公车。对所涉问题房产,委托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公开挂牌出售。
认真调查核实省委巡视组转交的问题线索,立案1件,党政纪处分1人,诫勉谈话2人。
省建材集团公司:挽回国有资产损失1000多万元
把巡视整改要求延伸到各下属单位,退回违规津、补贴67.18万元,收缴违纪资金61.99万元,挽回国有资产损失1000多万元;问责59人,涉及副处级以上干部28人,19人受党纪政纪处分,3人被撤销党内和行政职务。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发放薪酬,集团公司班子成员退回福利费及补贴共计60150元,核减了19人年度绩效薪酬。
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逐一调查核实,7人受党纪政纪处分,3人被撤销党内和行政职务。
省铁路投资集团公司:防止任人唯亲
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有关程序规定,防止任人唯亲。对领导干部子女、近亲属提拔任用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加强账目管理,防止账目设置重叠,进一步规范奖金发放。
省出版集团公司:免职5人通报批评9家单位
开展干部选拔任用中“近亲繁殖”、企业领导干部及亲属从业问题专项整治,对领导干部在私营企业兼职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和配备公务用车情况开展全面清查,调整办公室超标面积376平方米,清退办公室12间。
认真核查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免职处理5人、组织处理16人,提醒谈话7人,通报批评9家单位。
省煤田地质局:退回违规发放资金43.75万元
明确规定党政正职均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建设等工作,对违规设置的3名局长助理及“三定”方案外的职务名称予以免除。
对于十八大以后违规超标配备公车的4家单位8名党政主要领导通报批评,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人。组织对2013年以后滥发的福利和津补贴进行自查自纠、全面整改,退回违规发放资金43.75万元。
认真查办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立案4起,给予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4人党内警告处分,对21人进行提醒和诫勉谈话。
江钨控股集团公司:辞退管理人员26人
清退领导干部亲属1人,辞退管理人员26人,到龄退休人员严格执行退休制度,原则上不再返聘。
认真调查核实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谈话函询23人次,组织处理2人,诫勉谈话2人。
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正职领导月工资发放标准下降67.5%
对出现“小金库”的单位党政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纪委书记将先就地免职再依纪依规处理,2015年6月份起,停止发放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交通费,集团公司正职领导月工资发放标准下降67.5%,副职领导月工资发放标准下降59.37%。
认真核实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降职处分1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1人,组织处理3人。
江西南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销5个银行账户
针对公司银行账户设立过多的问题,抓好专项清理工作,注销账户5个。规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实行明细核算,针对公司银行账户设立过多的问题,抓好专项清理工作,注销账户5个。规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实行明细核算。
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不再发放集团总部领导层综治奖和文明奖
扣除2012年至2015年高于规定标准发放给集团领导及高管的防寒费、降温费共计126600元。从2015年8月起,不再发放集团总部领导层综治奖和文明奖,严格控制办公用品费用、接待费用等费用的支出。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高管履职待遇超标停止费用报销
对符合公开招标要求的项目一律采取公开招标,对擅自违反规定的,将追究责任并给予行政处罚。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列入每年的考核内容。年度公司高管人员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累计超出预算额的,将自动停止费用报销及审批。
省盐业集团公司:全面整治招投标和工程建设项目
开展为期3个月的“招投标和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专项治理活动,对所属公司招投标和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整治。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工作日午餐饮酒,严禁以“交流”之名相互吃请。建立财务把关、内部审计问责制度,把各级企业领导人职务消费作为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的必述必评内容。
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境外党员回国要约谈
从制度上杜绝员工利用公司平台干私活、谋私利的现象发生,对中层领导人员兼职情况进行清理。严格经费和薪酬管理,对不合时宜的“医疗补助规定、关于提高职工医疗补助标准的通知、在职学历教育的学费报销”等制度或条款予以废止;修订完善薪酬和奖励制度。
对公司党委班子、党委书记及党委班子其他成员的主体责任进行梳理。境外党员干部回国时有针对性地进行约谈或廉政谈话。
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三名带病提拔者被免职
对省委巡视组及排查发现带病提拔的3名干部给予免职处理。对24名领导干部存在涂改伪造人事档案的问题,分别给予了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明确信息化建设项目严格进行公开招投标。对成员行社购建办公楼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对9家成员行社较大投资已立项但尚未完工的建设项目,降低投资预算,压缩建筑面积。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对问题线索核查后,处理干部23人。
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纪检人员占6.9%
对下属企事业单位、各部室负责人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约谈,逐步引入关键岗位轮岗制度。组织人员对各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验收,检查结果列入年度业绩考核。
公司本部专职纪检人员占总部人员的比例达到6.9%,基层党组织也配齐配强了纪检工作人员。认真调查核实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职1人,给予留党查看处分1人,诫勉谈话1人。(记者孙娟 实习生冷其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