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2013年空气质量优良率61.5%
19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环保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我省2013年全省主要环保工作进展、成效以及2014年我省重点环保工作措施。
今年南昌空气质量优良率为61.5%
2013年,全省地表水I-III类水质断面(点位)达标率预计能实现年初制订的80.8%的目标,设区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设区市交界断面点次达标率预计均为100%;除南昌市以外我省10个设区城市今年到目前为止环境空气质量均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南昌市执行空气环境质量新标准,截至12月17日共发布数据351天,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16天,优良率为61.5%,在全国74个执行新标准的城市中排名居于中上。
记者了解到,今年,省环保厅围绕PM2.5雾霾防控,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出台了《江西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委托机动车环检机构99家,核发在用机动车环保标志216.8万个,淘汰机动车11万辆。
加快规划昌九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明年,我省将深入实施“三净”行动方案,加强PM2.5污染防控,确保南昌、九江两个设区市严格实时发布国家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数据,推动其他9个设区市实施国家空气质量新标准。重点突出工业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防治和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加快实施南昌、九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规划。
明年我省将实施的环保措施
生态保护红线试点
明年,我省将加快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步伐。加快实施生态保护红线试点。目前我省已初步完成配合国家划定生态红线试点工作,待国家明确划定后,加快落地实施。
加大五河源头以奖代补
进一步加大对五河源头及东江源头的以奖代补力度,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环境监测、评价与考核,探索流域地区横向生态补偿制度。
推进环境污染强制险试点
推进环境污染强制保险试点,积极采取资金倾斜、信贷支持、上市环保核查等手段,推动试点企业投保。
探索排污权交易试点
探索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建立排污权交易机构与交易平台、构建相关政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