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11设区市元旦起实时发布PM2.5监测数据

30.12.2014  12:20

  12月29日,记者从江西省环保厅获悉,2015年1月1日起,江西省11个设区市的60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将全面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实时向社会发布包括PM2.5在内的6项指标监测数据。

  据了解,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实施(GB3095-2012)的通知》文件精神,地级以上城市分三期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江西省的南昌市、九江市已于2013年、2014年先后实施了空气质量新标准,实时向社会发布监测数据。

  江西省其他9个设区市按照环保部相关通知要求,于2014年10月底前完成监测仪器设备的安装并开始试运行,辖区内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西省环保厅联网,子站实时数据及审核发布数据同步上传江西省环保厅监控平台,全面进入试运行阶段,比国家要求的11月提前一个月完成,2015年1月1日起将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西省环境保护厅网站正式向社会发布包括PM2.5在内的6项指标监测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