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万属“高收入”引争议
是统计“失真”,还是理解“偏差”?——5.6万元属“高收入”引争议的背后
新华网上海1月25日电(记者周蕊 陈爱平)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全年城镇居民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6389元。这一数据公布后,一些网友吐槽称“一年买不了北京、深圳两平方米房子”。
有关专家就此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指出,要让统计数据更贴近居民感受,不仅需要统计部门更加科学、合理地完善统计手段,让统计数字更“接地气”,同时民众也要理性对待统计数字、不要将全国性的数字简单地套用在“买房体验”上,更重要的还是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居民收入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做好“提低、扩中、控高”,逐步形成橄榄型的收入分配格局。
5.6万元“高收入” 北上广买房难
根据统计局数据,按城镇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11434元,中等偏下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18483元,中等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24518元,中等偏上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32415元,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56389元。
但不少网友反映,自己“被高收入”了。有网友将北京、深圳的房价与收入相比指出,两地房价均价已经超过3万元,5.6万元的收入还买不了两平方米房子。网友指出,自己的实际购买力,与自己所想象的衣食无忧、居有定所、文娱活动丰富的高收入人群的概念大相径庭。
即便“被高收入”,一些来自北上广深的网友还是有些不安:中等收入、中等偏上收入、高收入三个组别的居民人均收入名义增长都没有超过2013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长9.7%,扣除价格因素后,有网友称收入增速没有跑赢GDP。
还有网友将5.6万元的收入与一些网站上提供的全球多国工资统计相比较,得出这一工资水平是埃塞俄比亚老师的6倍,泰国清洁工的3倍,与南非司机的工资水平相当。
不过,记者调查发现,网站上所举例的收入水平是2012年经过换算后的购买力等价水平,并非实际收入水平,尤其是在一些发展中国家,由于物价较为低廉,经过换算后的数据较原始数据有很大的提升,因此将国内统计的原始数据与其他国家经过换算后的水平相比并不合适。
居民感受为何与统计数据“冷热两重天”?
专家指出,“5.6万元属于高收入”要看中位数和区域差异,不能只拿北上广一线城市的生活成本和房价比较。高收入群体的统计学概念与居民认知并不吻合,隐性收入统计难度大也加剧了居民的感受落差。
复旦大学经济学教授殷醒民指出,统计上高收入的定义与居民理解的高收入并不相同。一般在统计核算时,抽样调查前20%人群定义为高收入,而民众的一般理解中,“土豪”“高帅富”等前1%人群才是高收入群体。本次统计显示,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中位数是24200元,高收入群体的56389元已经是中位数的2.3倍。
同时,我国的东中西部经济发展不均衡,当地的物价水平、收入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有重要的关系,在北上广“不够买2平方米房子”的收入在中西部的一些城市可以过上颇为安逸的生活。搜房网的12月百城价格指数显示,重庆样本房产均价为每平方米7797元,以此计算,一对夫妻分别收入在56389万元的两口之家,购买一套80平方米的房子只需5.5年。在成都、西安、武汉、长沙等省会城市购买同样大小的房子也都在5到6年左右。
值得注意的是,统计抽样调查时,隐性收入、灰色收入并没有统计进来,无论是资产分布在海外多地的“土豪”,还是福利、隐性收入不少的部分特殊行业等,相当一部分的收入并没有进入统计范围,统计中的高收入群体更多的是由收入构成“简单”的白领群体等固定职业者组成。
吐槽的背后折射“增收”期盼
专家指出,要让统计数据更贴近居民感受,不仅需要统计部门完善统计手段,科学划定统计范围,让统计数据更有说服力,更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居民收入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做好“提低、扩中、控高”,逐步形成橄榄型的收入分配格局。
“数字被吐槽的背后,其实折射的是民众对进一步增加收入、更多地分享改革成果的期盼。”上海财经大学中国产业发展研究院院长干春晖指出,经济增长、经济结构调整与收入增长应形成良性循环,将经济增长要从投资拉动转换到消费拉动,对价值创造进行新的分配,更好更快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只有把收入的蛋糕不断做大,才能保证居民更多享受收入分配改革的红利。”干春晖说,收入增加和收入分配结构的优化应互相补充,形成良性循环。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建议,要按照“提低、扩中、控高”的思路,让居民能更多获得财产性收入,低收入弱势人群有更多的转移支付保障,缩小社会保障上的待遇差异,使得收入更均衡地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