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直属高校推进信息公开工作:75所高校齐晒账单
10.12.2014 13:47
本文来源: 教育网
今年年中,教育部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制定发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教育部直属75所高校在今年10月31日前向社会全面公开清单所列事项,包括招生考试信息、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等在内的10个大类50条具体项目,地方高校和有关部门所属高校根据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主管部门要求做好清单落实。
同时,教育部规定,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各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督查,于11月30日前将上一学年本地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报送教育部备案。教育部将适时组织相关督查。
如今,已是12月,各高校信息公开的落实情况如何?只要看看各高校的网站就一目了然。
打开中山大学网站主页,搜索关键词“信息公开”,点击进去,今年以及过往几年的年度预算情况赫然在目,收入科目、支出项目,上年结转多少,结转下年多少,一目了然。
不但每一笔钱要花的清清楚楚,每一个学生也要招得光明磊落。信息公开网上还能查询到学校历年录取的结果,尤其是攸关教育公平的特殊类型招生的名单。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在中学、招生类型以及优惠分数都清晰可见。
记者从教育部了解到,截至10月31日,75所直属高校全部开设了信息公开专栏并向社会发布了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一些高校还开设了专网,50余所高校对原专栏进行了改版升级。华东理工大学、湖南大学等高校专门设置了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栏目,一一对应50条内容。同时,75所高校全部公开了招生信息和财务预算决算8张表。
在各高校的信息公开网站上,校级领导因公出国(境)信息;教代会与工代会议程以及提案和答复情况;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以及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设备物资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这些以往不常同师生“见面”的内容,也都成为了一些高校信息公开的项目。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认为,通过明确高校信息公开事项,实现依法行政和规范管理,体现了教育行政管理方式的创新。另一方面,这项制度有利于促进依法治校,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此外,通过公开清单制度,还可以逐渐形成高校与社会有效沟通交流的一个渠道,高校可以充分展示和提升其自身的软实力,建立良好的公众形象。
个别高校公开程度不理想,进一步落实需加强评估
截至目前,仍有个别高校的信息公开程度并不理想。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个别学校未达要求,存在公开内容不够详细、一些事项仅做到依申请公开等问题,对此,教育部公开办正在督促落实。”
有关专家认为,在信息公开的实践中,高校不应采取打擦边球的方式,在网页上较不显著的位置放置重要信息,或者在公众检索、查阅过程中设置技术障碍,影响相关利益群体和公众对信息的获取。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高校在信息数据管理上较为粗放,规范化程度较低,信息收集和使用呈现碎片化的状态。相对原有的管理方式而言,“清单管理”是一种更加精细的流程化管理方式,能够显著增强管理过程的规范性和统一性,有利于形成稳定的预期和常态化的操作规程,避免采用“运动模式”推动相关工作,也大大减少了“人治”因素的影响。
如何进一步敦促落实信息公开?马怀德建议:“要设计具体的评估标准并尽快实行第三方评估制度。落实问责机制,追究和预防推诿执行和欺上瞒下的现象。”对此,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锡锌也谈道:“对于不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高校,应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而有关专家则建议,在操作层面,高校应直接根据清单所列项目安排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并设置相应超链接,方便查阅者使用。需主动公开的内容应使查阅者可以通过搜索引擎的关键词模糊搜索查阅到。对于具有专业性的信息,或者公众不易直接理解的信息,在公布的同时应当附带说明,或者直接以较易被理解的方式公布。
“高校除了按照《清单》要求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之外,还应当以此为基础,进一步推动高校民主参与水平,提升治理能力。”王锡锌认为,在扩大公开范围、加深公开程度的同时,高校应进一步完善包括教师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重大事项听证等有利于提升学校内部民主治理、科学治理程度的组织结构或制度,以机构、制度的协调发展促进内部治理现代化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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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2014 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