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达成赔偿协议 企业自行出资26.8万元组织生态修复
11.01.2020 10:43
本文来源: 中国江西网
本报南昌讯 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新闻客户端记者陈雪红报道:记者从宜春生态环境局获悉,2019年12月31日下午,宜春市生态环境局代表宜春市人民政府就袁州区慈化镇向广页岩环保砖厂在生态环境保护红线范围内非法采矿破坏22.5亩林地的违法行为组织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议,会议达成了赔偿协议,要求企业按照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要求自行出资26.8万元组织生态修复,并由市生态环境局在2020年4月30日前组织验收及效果评估。
本次磋商会议是该市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首个实践案例,为今后案件的办理提供了宝贵经验,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类似企业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打破了“企业破坏、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治理困境,营造“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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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2020 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