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社会责任 大余供电获江西省“A级纳税人”称号
10.11.2014 15:07
本文来源: 新闻门户
新华网江西频道11月10日电(曾翔云)笔者10日获悉,大余县供电公司荣获省国税局、省地税局颁发“2012—2013年度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荣誉称号,这是该公司首次获得此项荣誉。大余县国税局局长龙显洪、地税局局长沈忠明向该公司颁发了A级纳税人信用等级证书。该公司经理朱佳荣接受了证书颁发。
“纳税信用等级认定”是税务机关为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而建立的纳税人诚信等级,由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联合评定,A级纳税人是税务机关给纳税人诚信纳税的最高评价,也是对纳税人在税收核算真实性、税款申报及时性以及认真贯彻执行税法等方面工作的一种肯定。
一直以来,公司严格遵守国家财税法规制度,把“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作为“立企之本、兴业之道”,在生产经营快速发展的同时,不断增强依法纳税意识,建立健全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完善会计核算体系,明确岗位责任,严格财务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及时、准确、完整、规范地进行会计核算,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纳税工作,正确计算并按时缴纳各类税费,切实履行国有企业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经济责任,展现了诚信纳税的良好企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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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2014 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