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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出大县促生产发展 奖励资金助产业腾飞
为调动地方发展生猪生产的积极性,2007年以来中央财政每年安排专项奖励资金用于生猪调出大县发展生猪生产和产业化经营。2013年,奖励资金再创新高,达到11030万元,一方面,由财政部直接分配的奖励大县由2007年的8个县扩大至2013年的19个县,奖励资金由2007年的3532万元增加至2013年的9930万元;另一方面,划拨切块资金1100万元,由我省自主安排给生猪生产和猪肉供应起重要作用的大县。七年来,奖励资金累计达到5. 农业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