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进一步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

09.11.2013  10:28

黄标车”提前报废或可获补偿

  为有效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我省空气环境质量,结合贯彻落实《江西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要求,我省将继续实施多项举措,进一步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

   可用遥感等方法抽测高排放车辆

  我省将严格落实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制度,按《机动车环保检验管理规定》对检验车辆进行尾气排放检测、查验排放控制装置、登记机动车环保管理信息。符合条件免予环保检验的新购机动车,可免予尾气排放检测和查验排放控制装置,但应当在申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时登记机动车环保管理信息;对需要进行环保检验的机动车,环检机构应当在检验后打印单独的环保检验报告,并出具给车主。

  同时,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可依法在停车场和道路开展环保监督抽测,道路抽测时可采用遥感等方法筛选高排放车辆。重点对城市区域内集中停放的车辆、道路行驶的高排放车辆及排放明显可见污染物的车辆依法进行抽测。

   规范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

  我省将规范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新购机动车办理注册登记时应同时申请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并登记机动车环保管理信息。

  外省转入车辆业务一律由设区市公安交警支队车管所统一办理,受理此项业务前先由环保部门查验并出具车辆排放标准凭证,公安交管部门依据车辆排放标准办理转入业务。办理转入业务时,车主应同时申请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转入车辆在原地已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可免予环保检验,直接换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转入车辆在原地未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先进行环保检验,检测合格可办理转入业务并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或出台“黄标车”提前报废补偿措施

  与此同时,我省将严格执行营运车辆强制报废标准,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不予检验,并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应当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并每月报送拆解数据。积极争取出台“黄标车”提前报废经济补偿等激励措施,推进高排放机动车淘汰报废。严格禁止强制报废机动车转入我省或向农村转移。

  同时,加强机动车环保监管机构和监督能力建设,对辖区内环检机构和机动车环保检验工作等依法进行管理,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环检机构间的比对实验,对检测线实行在线监控,实时掌握检测现场情况和传输检测数据,确保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记者 林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