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档案找回十年工龄

29.10.2013  11:54
  

近日,一名叫李红的女士急匆匆地赶到萍乡市档案馆,要求查询其随家下放的档案。原来,1968年年为16周岁的李红跟随全家下放到萍乡市湘东区,1978年回城,今年已到退休年龄,而按国家政策规定下放时年满16周岁的可算工龄,但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发现,她个人档案里缺少下放履历档案,若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这段经历,工龄将减少10年。得知此消息,李红心急如焚,急于找到相关档案,但又不知从何查起。后来经多方打听,市档案馆可能有相关档案材料,于是就抱着希望来到市档案馆。根据李红提供的信息,萍乡市档案馆工作人员在一份恢复吃商品粮名单中找到她全家的名字,并迅速给她办理了相关证明手续。拿到证明后,她高兴地说“谢谢你们,有了你们出具的证明,我就可以找回少算的十年工龄工资!你们的档案工作实在是太重要了!

据回访得知,依据这份档案,单位为她办退休手续时补上了十年工龄并补发了工龄工资。

 

萍乡市档案局 梁祝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