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企业发行私募债最高可获300万元奖励
城市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支撑,为了更好地借力资本市场实现多渠道融资,南昌市新出台多项政策措施,其中,企业发行私募债政府最高给予一次性300万元的奖励。
创新金融产品企业高管可获重奖
为鼓励金融创新,南昌市提出对企业高管予以重奖。如驻昌银行机构在南昌市首批推广由总行研发的信贷产品,对该驻昌银行机构高管人员将予以30万元奖励。对成功投资南昌市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的证券公司,将按实际到位资金万分之一的比例奖励该证券公司高管人员。
南昌市还将加快私募股权投资、风险投资企业发展。对以公司形式设立的私募股权投资、风险投资企业,实收货币资本达到1亿元的,将给予50万元奖励;实收货币资本达到3亿元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实收货币资本达到5亿元以上的,给予150万元奖励。同时,享受以上政策的私募股权投资、风险投资企业存续期内不能迁离南昌。
鼓励中小企业融资
为支持企业直接融资,南昌市财政将适时设立市级风险缓释基金,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发行私募债、集合票据、区域集优票据、拟上市企业公司债等直接融资工具融资。单只规模2亿元以下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单只规模2亿元及以上、5亿元以下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单只规模5亿元及以上的,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对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运用企业债、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等直接融资工具进行融资,对直接融资金额2亿元以上的,南昌市将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南昌市还将鼓励企业在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融资。支持企业采取直接、间接或借壳等形式实现境外上市。企业境内外上市、资本市场再融资按照《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给予奖励。(来源:新法制报 记者周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