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检察院发挥职能服务国企
国电万安水力发电厂是江西省内最大的水力发电企业,也是驻万安县的规模最大的国有企业。近年来,万安县检察院把检察工作主动融入服务国有企业发展中,为企业保驾护航,促进了企业健康发展。
据了解,该院把为国有企业科学发展服务作为“一把手”工程,检察长亲自抓,分管领导抓落实,加强与国有企业的沟通交流,完善合作机制,与国电万安水力发电厂共同制定了《关于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实施意见》,建立了信息通报机制、双方成立共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作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明确检察院预防科、水电厂纪检监察部分别是双方进行日常工作联络的责任部门。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高素质的企业员工,为协助企业加强对企业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和廉政勤政教育,该院主动送法进企业,通过定期上法制课,播放警示教育宣传片、举办警示教育图片展、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活动,就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罪与非罪等有关法律政策界限问题进行讲解,提高企业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端正生产经营态度,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仅2014年上半年,该院通过法制讲座、播放警示教育片等方式送法进厂就达11次,取得了良好效果。
同时,该县充分发挥犯罪分析优势,对万安水电厂管理制度进行评估,结合暴露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找准容易发生违法犯罪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部位,分析内部管理、监督制约、财务制度等方面存在的缺陷和不足,提出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的意见和建议。截止到目前,该院共向该企业发出检察建议6份,均取得了良好的预防效果。
此外,该院还特别注重对国电万安水力发电厂重点事项现场监督。 根据双方的协作机制,国电万安水力发电厂在作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大额采购的决策及实施过程,必须邀请万安县检察院派员参加相关会议,提出预防建议,进行现场监督。2013年8月,该院派员现场监督了国电万安水力发电的一次采购评审会,即涉及金额100多万元的2013年工装采购计划,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供稿:万安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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