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女婿自认为被歧视而自怜 杀害妻儿后自杀未果
21.02.2014 18:31
本文来源: 江西新闻
中新网韶关2月21日电 (李凌 汪次安)上门入赘的广东韶关男子郑永城,因一直认为被女方家歧视而不忿,在一次争吵中竟残忍将妻子和年仅半岁的儿子杀害。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21日通报,该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命令,已对罪犯郑永城执行了死刑。
2011年5月18日上午8时许,郑永城因认为自己是上门女婿被女方家人看不起、不被信任而自怜,其妻子陈某见状便在旁劝解,郑永城遂与之发生争吵。争吵中,郑永城持一把菜刀将睡在床上约半周岁的儿子小生(化名)颈部砍伤,接着又持菜刀砍向陈某颈部致其倒地。随后,郑永城企图自杀,但未果。
自杀未遂后,郑永城发现妻子陈某和儿子小生还未死,又从床底拿出一把西瓜刀,持西瓜刀继续朝陈某颈部砍去,并将儿子小生抱到卫生间放进水盆浸溺,致使妻儿二人死亡。杀死妻儿后,郑永城用手机拨打110报警。
同年11月24日,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审理后,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郑永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宣判后,郑永城不服提出上诉。2013年5月6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予以核准并向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签发了执行死刑命令。(完)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
本文来源: 江西新闻
21.02.2014 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