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公布市本级行政事业收费清单

11.12.2015  21:37

   近日,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官方网站上公布了“上饶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进一步增强了我市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透明度,实现了收费项目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

  记者从市财政局官网上看到,我市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包括三个附件:上饶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上饶市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清单、上饶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上饶市各单位一律不得收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

  据了解,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部委规定,参照省财政厅行政事业性(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清单公布情况,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编制了《上饶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上饶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上饶市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清单》。其中,《上饶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包括签证费等59项、《上饶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包括城镇污水处理费等36项、《上饶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包括价格调节基金等12项,涉及发展改革、司法、国土资源、交通、水利、农业、环保等多个部门。各目录清单明确了收费部门、收费项目、政策依据等信息。

  据悉,目录清单中的行政事业性(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为截至2015年12月1日上饶市仍在执行的项目,其具体征收范围、 征收标准及资金管理方式等, 按照目录清单中注明的文件规定执行。2015年12月1日以后,新增或调整的行政事业性(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按照国家及省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另外,今年我市市本级共取消2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效减轻了企业与居民负担。目录清单在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官网上实行常态化公开,受理社会举报并监督检查。监督举报电话:8683139(市财政局)、8224042(市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