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纪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2.01.2016  10:25

    1月21日,上饶市纪委通报了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上饶师范学校原党委书记林孙珍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08年4月至2014年12月,上饶师范学校违反财经纪律,将购书折扣款34.0259万元、合作专升本自学考试分成款27.9305万元放在账外使用,违反规定给学校迁建有关人员发放津补贴51.959万元。时任上饶市师范学校党委书记林孙珍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报市委常委会批准,给予林孙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广丰区沙田镇国土资源所原所长夏毓富违规收受“红包”问题。2013年5月,时任广丰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副主任夏毓富收受个体老板林某某“红包”4000元。经广丰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按程序免去夏毓富沙田镇国土资源所所长职务,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3、铅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办主任杨祥举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1月份节假日期间,杨祥举两次使用单位公车(车牌号为赣E6V969)办私事,公车私用。经铅山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两次使用公车的费用由其个人承担。

    4、婺源县思口镇思溪村党支部书记金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土特产问题。2013年4月至2014年10月,婺源县思口镇思溪村委会党支部书记金梁使用公款75227.89元购买土特产。经婺源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金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万年县大源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吴华生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2014年,大源镇计生办以下乡补贴的名义违规发放干部津补贴共计71400元。吴华生作为大源镇计生办分管领导,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万年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吴华生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违规发放津补贴全部收缴财政。

    6、横峰县文化馆馆长左玮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4年3月,横峰县文化馆组织全县各乡镇文化站站长及县文化馆工作人员赴婺源考察学习。考察学习之后,县文化馆组织参会人员绕道前往婺源江岭景点游玩,公款报销门票费用760元。左玮作为县文化馆馆长,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横峰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左玮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责令相关人员退赔门票费用。

    7、上饶县上泸镇人大主席徐有军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5年8月30日中午,徐有军在为其儿子操办升学宴中,违规收受镇、村干部礼金共计3400元,经上饶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徐有军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记者祝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