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对不捕不诉等特殊案件开展廉政回访

05.02.2015  12:17

近日,丰城市检察院出台了《关于纪检监察对特殊敏感案件廉政回访的实施意见(试行)》,对2014年度的21件特殊敏感案件进行“廉政盘点”。

该院纪检组长聂新旺表示,该院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对反贪、反渎、侦监、公诉等业务部门上报的《案件月报表》进行查询,整理出2014年度“不立、不捕、不诉、撤案、上级交办、有重大影响”的21件特殊敏感案件,进行廉政回访。

    记者了解到,“廉政盘点”采取直接走访、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回访该院所办理案件的发案单位、案件当事人、被害人、举报人等,调查办案干警有无截留、挪用、私分扣押款物,有无索要或接受案件当事人、发案单位的宴请,并对案件处理是否公正等内容进行回访。如果发现办案干警受贿、吃拿卡要、不文明执法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严厉处理。

  “廉政盘点”回访中,该院纪检监察人员填写《个案调查表》、《意见反馈表》等廉政回访记录,对心存误解的被害人以及举报人,纪检监察人员会积极进行释法说理,对相关疑问进行耐心解答,并重点收集发案单位、被害人、举报人对案件办理的意见建议。

  截至目前,该院纪检监察部门已回访案件10件18人,回访发案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6家、征求到意见建议5条,为进一步强化检察监督确保公正执法提供了宝贵参考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