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解读中国央企限薪令 称有助于平息社会不满

04.01.2015  13:11

【环球时报综合报道】从2015年1月1日起,《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实施,首批将涉及72家央企负责人,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移动等组织部门任命负责人的53家央企以及其他金融、铁路等19家企业。有消息说,今后央企高管收入将不超过在职员工平均工资的7-8倍。这一举措引发外媒密切关注。

日本《外交学者》杂志1月3日的文章《中国2014年度回顾》中提及中国央企改革,谈到包括高管降薪、减员增效和引入民营资本等问题,认为这些改革的目的是缓解央企经营压力,提高其活力和效率,并认为这些改革还是“有诚意的,许多措施正在逐步落实”,但改革也存在风险和不确定性。

据美国《国际财经时报》报道,这项改革旨在消除公众对国企一些高管报酬和奖金的不满,这些人的收入被认为过多。自从2012年中国反腐败战役打响以来,已经有超过50名经理和主管被解职。香港《南华早报》称,一些国企老总除了具有部长或副部长级别外,还得到类似西方企业高管的薪水,而事实上他们领导的机构通常是国有垄断企业。英国路透社称,中国国企控制国家关键性经济领域,但经常被批评为低效率。一些企业本应向国家上缴利润,却往往要靠国家大规模输血。

日本《外交学者》杂志称,从政治上而言,中国领导人希望通过反腐运动为国企老总降薪铺路,反腐运动已经打击了一大批在国企和政府工作的腐败官员。被查的高管包括原华润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宋林以及原中国石油(10.81, 0.36, 3.44%)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蒋洁敏。报道还称,打击腐败是中国经济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移除腐败官员和高管有利于打掉可能反对改革的强大利益集团;再者,还能警示留任的高管,因为有些高管可能会受到引诱从而企图对降薪一事设置障碍。调整高管薪水可能只是改革的第一轮。印度《经济时报》称,薪水改革是中国国企领域更广泛改革的一部分。

有报道称,2013年中国沪深上市公司主要负责人年平均薪酬水平为76.3万元。央企负责人薪酬水平是同期沪深上市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大约2—3倍,与职工薪酬差距达到12倍。改革后,央企主要负责人薪酬水平将不超过央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7—8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央企负责人薪酬分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薪酬水平总体偏高,薪酬结构不尽合理,缺少对企业负责人的中长期激励,薪酬监管体制不够健全等。这些问题如不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不仅会影响企业的改革发展,而且会影响社会公平正义。邱小平表示,此次薪酬制度改革将目前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调整为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增加任期激励收入的目的是引导企业负责人更加重视企业长远发展,防止经营管理中的短期行为。任期激励收入与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的不同等次确定。年度或任期考核评价不合格的,不得领取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中共中央政治局2014年8月29日审议通过了《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曹和平3日对《环球时报》记者说,给央企老总降薪有两大特点,一是可以加快中国混合所有制改革,“如果央企拿跟跨国集团老总一样的工资,风险又没人家高,那就没人愿意进行所有制改革了”;二是可以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财富分配的公平性。一些央企受到国家政策的支持与法律保护,其市场管理风险相比普通企业要低很多,相当于国家的法律、政策已经给它们多上了一份保险,因此这些企业的管理者获得与其他民营企业、跨国企业管理者相同的高薪并不合适,应该向公务员序列的工资水平看齐。如果央企老总工资过高,很难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

至于这一措施在实施过程中是否会遇到障碍,曹和平表示,在取得既得利益的团体里面,肯定会有人不愿意压低当前自身利益,这很正常。为了应对部分央企老总的不满,可以采取一些与降薪配套的改革措施,譬如可以让年龄合适、有一定行政级别的老总自己选择,是降薪还是回到公务员序列内,给他们二次选择的机会,并且要鼓励有能力的管理者进入到竞争性行业中去。“阵痛肯定是会有的,但如果把央企老总的个人利益与13亿人民的利益放在一起比较,前者更小,我相信大部分企业老总是有这种自我奉献意识的”,曹和平说。

【环球时报特约记者 陶短房 候涛 环球时报记者 张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