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时间安排

31.10.2014  12:17
  1.考试时间
  2015年3月14日(星期六)。
  2.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上午9.00—11.00,教育学(中小学),
  下午13.00—15.00,教育心理学(中小学)。
  报考中学(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须考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中学);
  报考小学(含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须考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小学)。
  3.报名条件
  凡国民教育系列院校培养的非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含在籍生)均可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其中,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须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
  4.报名时间及办法
  考生须于12月1--15日到市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考生报名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有关学业证明。报名时须留存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或学业证明原件,缴纳报名考试费。考生须按要求准确全面的填报本人相关信息,进行摄像。由报名点打印出考生信息并经考生本人核实无误后,签字确认,报名点留存。
  5.报名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点单位名称

报名点地址

联系人

办公电话

沈阳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处 (只接纳本校学生报名)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

王  楠

024-86578435

沈阳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只接纳本校学生报名)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2号

沈阳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312室

叶  林

024-86901012

沈阳体育学院教务处

(只接纳本校学生报名)

沈阳市苏家屯区金钱松东路36号

张  睿

024-89166337

辽宁大学

(只接纳本校学生报名)

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

田忠智

024-62202275

沈阳音乐学院艺术学院(南校区)

(只接纳本校学生报名)

沈阳市浑南新区文汇街18号

于雪莲

024-62339155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应用科技学院 (只接纳本校学生报名)

沈阳市东陵区白塔街380号

孟星弛

024-31679969

辽宁教育人才培训中心

接纳社会考生报名)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0号

吴兆东

024-31635670

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接纳社会考生报名)

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9号

张可心

024-26901872

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接纳社会考生报名)

沈阳市沈北新区浦河新城裕农路70号

郎  萍

024-88077202

大连教育学院学历教育中心

大连西岗区五四路82号

张晓春

0411-84355300

辽宁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辽师大南院,继续教育学院楼)

刘建国

0411-82158299、82159924

大连中山天朗文化培训学校

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58号盛世大厦9楼

盛连科

0411-82709270

81999555

大连金州新区天好教育文化培训学校

大连市金州区站前广场盛滨花园6号楼公建

李莉民

0411-66360988、87641277

鞍山市招考办

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60号(鞍山市老卫校院内)

松云峰

0412-2663006

抚顺市招考办

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抚顺市经济开发区旺力街89号)

黄晓莉

024-53909603

本溪市教育局教师培训交流中心

本溪市平山区市府路8号

张老师

024-42855587、

42811506

丹东市招考办中招科

丹东市振兴区振七街兴七路48号

史德明

0415-2536768

锦州市招考办信息科

锦州市凌河区杏花里11号,锦州市招考办报名点(渤海大学艺术高中对面)

李老师

0416-2837638

2850369

营口市招考办

营口市西市区新华路南1号(营口市实验中学大门对面)

赵  阳

0417-2801339

阜新市招考办成招科

阜新市海州区矿工大街36号三楼

刘依南

0418-6010041

辽宁大学外国语学院培训中心

辽阳市白塔区青年大街38号

赵老师

0419-4229083、4229093

铁岭市招考办自考科

铁岭市凡河新区泰山路商业88-10-21号(秦淮人家南门西侧)

铁岭市招考办一楼东侧国家教育考试报名中心

刘  程

024-79792815

朝阳市招考办

朝阳市凌河街四段483号(教育局办公楼内)

施蕊玲

0421-2617198

盘锦市招考办成招科

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西段52号(市卫生局路东,中国公路路政大楼一楼)   

赵国昌

0427-2811915

葫芦岛市招考办综合科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号

史东兴

0429-3100305

   6.收费标准
  根据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文件的要求,教师资格理论考试费由省招考办向符合规定考生收取,考试收费标准为38元/科,考试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
  7.成绩查询及合格证书领取
  考试结束1个月后,考生可到各市招考办查询考试成绩,并领取考试合格证。
  考试合格证自发证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8.其他
  各报名点除考生自愿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考生参加补习班,收取补习费用,如发现此类事件,省招办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严肃查处,并取消报名点的资格。
  省招考办的举报电话为:024—86981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