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大考试研究中心主任:高考改革需要顶层设计
美国学者布鲁贝克在《高等教育哲学》一书中说:“就像战争意义太重大,不能完全交给将军们决定一样,高等教育也相当重要,不能完全留给教授们决定。”同样,中国的考试招生改革如此重要并影响广泛,已变成一个重要的公共政策和重大的民生工程,因此不能仅由教育行政部门决定,而需要有一个更权威、代表性更广泛的组织或机构来决定。
高考必须坚持又必须改革的理由
近日,北京市的高考改革方案,准备将英语从150分下调到100分,淡化选拔功能,并逐步向一年两次社会化考试过渡,引发了大众热议和媒体围观。高考是我国各类考试中最重要、影响最大的考试。高考改革不仅关系到国家创新人才的培养、学生的健康成长,而且关系到社会公平的维护、高等教育资源的分配,涉及到宏大的社会利益再分配问题,关系到维护我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和重大民生议题,具有综合性、系统性。高考改革又是我国教育改革中最复杂、最敏感的改革,一石可能激起千层浪。
中国教育最关键的问题,一是质量,一是公平。高考是中国高等教育的入口,牵涉到高校培养人才的质量和水平,在招生过程中它又牵涉到维护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问题,所以它是兼具质量和公平的一个重要问题。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在中国,入学机会公平又是教育公平的基石,因此,高考制度成为维护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的根本制度。考试制度的核心是公平竞争、择优录取,公平是高考制度的根本和灵魂。失去了公平性,高考制度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当今民众对高校考试招生的公平公正有了更热切的期望,高考无论如何改革,都不应失去其公平性。
然而,大众对公平的注重与追求,使得高考追求科学性和人才选拔多样化的努力受到制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人才选拔和培养的质量。例如,多样选择的高考科目组合改革,符合教育原理和多样化的选才期望,但因为缺乏可比性,很难跨越不同的考试科目组调剂,结果以往部分省的几次实验都以失败告终。又如,为做到分分计较的公平,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将考试分数的作用推向极端,也不利于“素质教育”的实施。
随着录取率的迅速上升和招考方式的多样化,高考这座曾经是万千学子争过的“独木桥”已逐步变成“立交桥”,为社会输送人才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不过,作为一种大规模统一考试,高考也有它的局限性,对中小学教育产生一些负面的影响,如中学只抓智育而忽视德育和体育,尤其是有些高中在“备战”高考期间对学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学生成天泡在题海里,有如“考试机器”,学校类似于“高考军营”或“高考工厂”,片面追求升学率扭曲了高中教育的目标,因此高考制度必须改革。
从人民对公平竞争和公正招生的渴望来看,高考非坚持不可;从国家对创新人才和人人成才的期盼来看,高考非改革不可。
顶层设计要八方兼顾
《教育部2013年工作要点》提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在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方面的主要任务为:研究制定高考改革的总体目标和基本框架。
由于高考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高考改革需要顶层设计、系统谋划,这就要求改革应有全局观。高考改革应遵循统筹兼顾、公平公正、科学高效、多样选择、循序渐进、实践可行等原则。设计高考改革总体方案,要有整体规划,应注意理想蓝图与现实条件相结合,注意考试理论与考试实际相结合,注意改革目标与改革步骤相结合,注意科学性与可行性相结合。具体而言,需兼顾以下四个方面。
兼顾近期与长远。高考改革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既要解决当前特别关注的问题,小步骤的、渐进的改,同时又不能想到一个做一个。要长短结合,从符合改革的长远方向的整体规划中选择部分能够先行实施的部分,分阶段先行推进。同时,考试招生其他各项改革任务中的任何一个,要顺利完成都有相当难度,需要进行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将考试招生改革设想变成可操作的措施。此方面的改革任务繁多,应该由易到难,逐步优化,循序渐进,确保改革过程平稳有序。要使高考改革获得成功,就要在进行高考改革时把握推行的速度和火候。因为欲速则不达,如果不顾条件急速推行一些改革,有可能走了弯路最终又不得不回到原点。在社会改革方面,渐进的改良往往优于突变的革命,引起的震荡较小,稳步地朝一个方向逐渐推进,步骤得当,讲究策略,最终才能达至目标。
兼顾公平与效率。高考改革中存在着一系列的公平与效率问题,如最常议论的全面考核与公平客观的矛盾,实际上也就是一种公平与效率的矛盾。综合考察德、智、体、美各个方面来选拔大学新生,应该说最能选拔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也就最符合效率原则。然而,这种考核方式却容易损害公平原则。要办好人民满意的高考改革,一方面要在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有所作为,另一方面又要在保障入学机会公平方面有所坚持。由于激烈的升学考试竞争,片面应试现象蔓延,广大中小学生学习负担沉重,没有欢乐的童年,人民群众很希望通过高考改革能够改变这种状况,高考制度需要不断改革,才能跟上时代与社会前进的步伐。同时,大家又很担心改革是否会导致招生的公平性受损,改变单纯以考试分数来决定录取可能会影响了平民子弟考上好大学的机会。因此,高考改革应特别注意兼顾公平与效率两端的平衡。
兼顾科学与可行。高考改革要有科学性,符合教育原理和规律,符合人才选拔、培养和成长规律。无论是从宏观制度设计,还是具体考试命题,都要讲究科学性。同时,高考改革还要兼顾可行性,因为理论正确的不一定是可行的,只有实践可行的才是有效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高考改革方面尤其如此。改革方案设想再好,如果很难推行,那也只能束之高阁,关键要提出既有科学性又能够落实和操作的方案来。提出一个符合教育原理的高考改革方案容易,提出一个既有创意又具有可行性的高考改革方案却很不容易。只有那些既有理论研究作改革准备,又有小范围的实验,成功之后再逐步推开的改革,才能长久地保存下来。要制订出多数人满意,并具有长远的生命力的高考改革方案,必须了解民意,科学决策,使我们制订出的改革方案能够让人民满意。
兼顾统一与多样。统一招考制度的建立,是招生考试发展的一种必然选择。以统考为主的高考制度是适应我国国情的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统一考试会逐渐减轻其权重,但还将成为中国高校招生的主体。只是以往高考“统”的成分偏多,新世纪以来,在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迅速发展的情况下,高校招生考试的内容、形式、录取办法等许多方面都面临着更新,逐渐朝多样化发展。例如分省命题就是命题多样化的一个典型,自主招生也使高校招生体现出不同的特色。将来的中国的高考改革应该是兼顾统一性和多样化,或统分结合的形式,在统一与多样之间保持一定的度。
高考改革不能仅由教育行政部门决定
近年来,许多人对高考改革的期望很高,希望通过高考改革破解素质教育的难题。然而,高考改革牵涉到不同群体的利益,实行起来很不容易,高考中的许多矛盾和问题,实际上只是社会矛盾和教育竞争的集中体现而已。因此,我们对高考改革的难度应有理性和清醒的认识。
高考改革史上也有过经验教训,改得不好的话可能会出问题。有些改革实行几年又不得不退回原地,有些改革实行不当不仅会影响中心的教学秩序,还可能会影响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近年来,不少省、市、区和高校在高考改革方面进行过各种探索,这些探索有的经受住了考验,成为全国普遍推广的制度,有的历经反复甚至挫折。基层展开了不少实验,但相对缺少顶层设计。有些改革出发点是好的,但效果却不一定理想。一些地方很希望得到国家层面的专业指导,以免改革不当,影响中学的教学秩序和一个省数十万考生的前途命运。还有些高校在进行招生考试试点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例如,如何认识自主招生中的大学联考,社会反应不一,需要专业的指导和咨询。
为提高国家教育考试重大决策的科学性,2012年7月19日,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在北京正式成立。根据《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章程》,该委员会主要职能包括:对国家教育考试重大问题进行调研,提出意见建议;对国家教育考试重大政策进行论证,提出咨询意见;研究制定国家教育考试改革方案,指导国家教育考试改革试点。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由“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直接领导,并对该领导小组负责。委员会第一届主任委员由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担任,委员由教育、科技、经济、法律、管理等领域26位著名专家组成。委员会下设考试、招生、管理三个专家工作组,成员主要有教育部等相关部门的司长、部分省市教育厅负责人、教育考试专家、院校代表等。
正如美国学者布鲁贝克在《高等教育哲学》一书中所言:“就像战争意义太重大,不能完全交给将军们决定一样,高等教育也相当重要,不能完全留给教授们决定。”同样,中国的考试招生改革如此重要并影响广泛,已变成一个重要的公共政策和重大的民生工程,因此不能仅由教育行政部门决定,而需要有一个更权威、代表性更广泛的组织或机构来决定。
成立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是落实《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根本目的是对国家教育考试制度改革进行顶层设计,制定高考改革总体方案,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考试方面的突出问题。相信该委员会对未来的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一定能够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作者系厦门大学考试研究中心主任、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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