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期间城区禁放孔明灯

01.09.2014  12:44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将加强巡查,违规燃放孔明灯要受罚 

  中秋夜,赏明月,放天灯,此情此景诚然浪漫,然而孔明灯在遇阻坠落后,容易点着易燃物,引起火灾事故。昨天,记者从城市管理部门获悉,我市城区范围内禁止燃放孔明灯,特别是中秋节期间,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将加强巡查,尤其是在公园广场、主干道、危险地段、油库布点严防,发现有违规燃放孔明灯的情况,将予以处罚。

   燃放孔明灯小心祸从天降

  每逢元宵、七夕、中秋等传统佳节,不少人会放飞孔明灯以图一乐。然而,在大家放飞孔明灯、许下心愿、仰望天空时,殊不知也埋下了安全隐患。

  据了解,现在的孔明灯,一般以固体酒精或者其他可燃物为燃料,点燃后利用冷热气流对流形成动力使其上升。孔明灯属明火,外焰温度很高。燃放时孔明灯飘移方向、高度和距离均不确定,有可能威胁飞行器、高压供电设备、通信设备、民房、山林及地面其他建筑物等设施的安全,倘若降落在易燃物品上,极易引发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全国各地因随意燃放孔明灯而引起的事故屡有发生。

   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

  记者走访几个批发市场后了解到,孔明灯往往被冠于“许愿灯”的雅称,很受年轻人和少年儿童的追捧。

  在淘宝等网上商城,记者以“孔明灯”为关键词进行搜索,找到相关产品超过5000多条。按照销量排序,有的卖家一个月就有3600多笔交易。

  记者了解到,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航空飞行安全,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我市早在2010年就下发通告,禁止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燃放孔明灯造成国家、集体、个人财产损失或者他人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行为,有权制止和举报。举报电话:市城市管理委员会12319,市公安局110。

  (记者 吴跃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