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经费补助不低于中央标准
新华社电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部署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动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完善机制、城乡一体;加大投入、突出重点;创新管理、推进改革;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整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城市义务教育奖补政策,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一是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中央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免费教科书资金,国家规定课程由中央全额承担。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照5:5比例分担。
二是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中央统一确定全国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照不低于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并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和北方取暖地区学校补助水平。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担,西部地区为8:2,中部地区为6:4,东部地区为5:5。
三是巩固完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支持农村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由地方建立,所需经费由地方承担。
四是巩固落实城乡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政策。中央继续对中西部地区及东部部分地区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经费给予支持。
《通知》明确,从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以后年度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解读
“钱随人走”惠及1300多万农民工随迁子女
建立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最直接受益的要数从农村到城市读书的学生。
近年来,随着农村学生大量涌入城市,给城市义务教育带来很大压力。破解这一难题亟须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此次国务院通知一大亮点就是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
“今后人到哪里,钱就到哪里。”教育部部长助理陈舜说,新的制度实施后,大约1300万从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将会直接受益。就是钱随人走,即学生无论在城乡都可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
记者从教育部了解到,此次改革除了惠及农民工随迁子女,另外四类学生也将受益。如寄宿制学生保障水平的提高将惠及3000万以上寄宿制学生;随着民办学校将和公办学校享受同样的公共财政支持,1200万左右民办学校就读学生也将受益;保障水平的提高也将覆盖500万左右小规模学校的学生,重点是村小教学点的学生;此外,不论是在普通学校还是特教学校就读的特殊教育学生也将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