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一八”事变是 日本战犯第一桩罪行
本报讯(记者吕宁丰)江苏省档案馆珍藏的68年前的机密档案显示,对日本主要战犯起诉书中列举的第一桩罪行就是“九一八”事变。9月17日,记者在省档案馆查阅这份档案时发现,馆藏的《对于日本主要战犯土肥原贤二等30名起诉书》,来源为1946年南京国民政府司法行政部,属“机密”级,罪行中的第一条即策动“九一八”事变,为侵华战争之主犯。
起诉书列举四大罪名,对30名战犯提起公诉
起诉书中写道:“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日本为祸首。自1931年9月18日沈阳事变之日起,至1945年9月2日日本降书签字之日止时间为14年之久……为伸张世界公理与人类正义,特代表中华民国政府,依据国际公法、国际惯例及本国法律,对于左列被告,侦查结果,认为应以战争之一般计划或阴谋罪,违反和平罪,战争罪,及违反人道罪,提起公诉。
起诉书中列举战犯有: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南次郎、荒木贞夫、畑俊六、东条英机、平沼骐一郎、阿部信行、米内光政、小矶国昭、岛田繁太郎、吉田善吾、及川古志郎、广田弘毅、松冈洋右、东乡茂德、梅津美治郎、谷正之、有四八郎、末次信正、青木一男、贺屋兴宣、岸信介、池田成彬、中岛知久平、松井石根、天羽英二、白鸟敏夫、田中国重、菊池武夫。省档案馆有关专家介绍,这30名战犯除了军人之外,还有多人担任首相、内阁大臣、外交官以及企业家,人员涉及政治、军事、工农业、金融商贸、情报新闻宣传等多方面,体现了日本侵华战争的计划性和全面性。
起诉书中的“九一八”事变过程,系68年前官方文字记录
这份起诉书中,对“九一八”事变是这样描述的:“日本侵略中国,经数十年之策划阴谋,至1931年9月18日,认为时机已经成熟,乃于是日夜间10时,突然袭沈阳之北大营,我国当地军警,不予抵抗,本庄繁、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西尾寿造等按其预定计划,一夜之间,连续占领我沈阳全城。同时,日本另一支部队,于19日晨4时至8时间连续占领沿南满铁路一带之要塞与城镇,如安东、营口、长春等二十余处。事变后5日,即9月23日,辽宁省政府撤退至锦州,日军继续追击,同时向吉林省各处进攻。10月8日,日军轰炸锦州,我军逼不得已,于9月30日撤至山海关以内,辽吉两省遂全部沦陷。于是日军乃转向黑龙江方面进攻,至11月18日,日军占领黑龙江省全境。日本大陆政策之第一步,即占领东北三省,仅以一个月之时间,而完全实现。”
省档案馆专家表示,本庄繁是当时日本关东军司令,也是“九一八”事变主谋之一,1945年11月20日自杀,因此不在这份起诉书列举战犯名单之内。
被定为战犯的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松井石根,侵华战争中在江苏、南京犯下了罪行。其中,土肥原贤二曾担任侵华日军第十四师团师团长、板垣征四郎曾担任侵华日军第五师团师团长,率领部队参加了徐州会战。松井石根1937年8月从预备役复出,担任日本上海派遣军司令,1937年至1938年间率日军侵占南京,制造了惨绝人寰的南京大屠杀。1948年11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作出判决,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松井石根均被处以绞刑。